2022年城发中心预算公开

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6日

附件:1 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西丰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城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城发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算表

九、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城发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城发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市建设发展方面的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共有9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9家。主要职能有

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工作;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对工程施工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排查、登记、分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对固体废弃物排放提供事务性服务。

负责城区市政设施放置、维护和城市防汛等服务工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负责城区园林绿化服务工作;为城区园林绿化设施运营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为住房保障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等提供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缴、使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有9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9家。纳入城发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城发中心本级

2.园林绿化服务分中心

3.市政管修服务分中心

4.房产征收事务服务分中心

5.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分中心

6.人防事务服务分中心

7.建设工程质量服务分中心

8.房产事务服务分中心

9.建设工程安全服务分中心

第二部分 城发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算表

九、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当年安排收入合计4246.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913.3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332.80万元。

2022年当年总支出424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8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56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46.42万元;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546.42万元,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424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5.98万元,项目支出900.1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666.7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226.25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159.9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32.8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913.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2022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32.6 万元,主要是城管车辆及环卫作业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纳入公务用车运行费中。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城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6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3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城发中心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