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医保局)

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附件:1 部门预算公开

西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3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算表

九、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局机关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西丰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西丰县医疗保障事务工作,为西丰县医疗保障局提供保障服务。1、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人员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待遇支付工作。2、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申报核定及异地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工作。3、为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标准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4、负责编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草案,做好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工作。5、依据政策签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服务协议;依据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6、负责异地就医的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7、负责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8、负责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权益记录。9、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的举报、投诉。10、受西丰县医疗保障局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11、负责与乡村振兴部门业务衔接工作。12、承担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共1其中行政单位1家。

XXXX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3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算表

九、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当年安排收入合计50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5.23万元。

2023年当年总支出50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66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预算收入比上年增441.96万元,主要是事业中心并入行政局;预算支出比上年增441.96万元,主要事业中心并入行政局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505.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6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88.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4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三、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

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2023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事业中心并入行政局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西丰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23万元,比202219.70万元,增幅596.97%,主要原因是事业中心并入行政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西丰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西丰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1001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1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医保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