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附件:1 部门预算公开
西丰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丰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丰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3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西丰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丰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本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按照政策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四)参与本县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执行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五)执行本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执行本县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七)按照政策执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八)执行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承担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执行本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县乡村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丰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共3 个:其中行政单位1 家,事业单位 2家。
西丰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3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当年安排收入合计 8118.6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8118.66 万元。
2023年当年总支出 8118.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73.2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7.7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7.73 万元。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 8118.66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118.6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73.2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7.7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7.73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368.9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45.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5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77 万元,项目支出 7749.67 万元。
三、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万元,公务待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2023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 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任务繁重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西丰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 0 万元,增幅 %,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西丰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西丰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个,涉及资金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