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建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6日

附件:1 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

预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算表

九、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住建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本县情况,研究具体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主要职能有八个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本县情况,研究具体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排、城乡大中型项目的规划审查并组织实施,并对城建资金使用情况履行审查和监督职责。

3、从宏观上对重大规划审批项目进行审定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城市建设中的重点工程建设,贯彻国家和省、市施工标准定额;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负责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工作。

5、负责全县的城市供暖、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物业小区管理及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屋开发市场,指导城镇住宅建设,组织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展,房屋拆迁安置和统一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基层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临时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

1、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城建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算表

九、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当年安排收入合计120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205.13万元。

2022年当年总支出1205.13 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05.13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27.07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动工资、保险等减少;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27.07万元,主要是因为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1205.1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1.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8.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都为0,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城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12.32万元,比2021减少20.8万元,减幅63% ,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城建局政府采购支出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资金1104.0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城建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