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西丰县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适应“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和安全发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发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一是全县露天采石场全部实现了中深孔爆破技术,降低了作业风险。二是地下矿山完成了“六大避险”系统建设工作。
(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八行业重点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三)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向省安监局争取100万执法装备,以满足我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执法监管需要。
(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在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八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物联网安全监管平台,推行了“企业自查、专家检查、执法检查”三步走工作方式。
(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修订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道口、校车安全等专项预案。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与县级预案衔接配套。
(六)落实辽开铁路通车建设工作。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建、修建铁路道口33处,完善修建道口设施,清除铁路沿线障碍,保证列车通行安全。
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明显提升。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荣获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县(区)称号。荣获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省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达标单位。先后获得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一等奖、县直经济部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招商引资优胜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实施依法治安,全力推进监管体制创新,建立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西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总体思路和规划目标
1.总体思路
以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强化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2.规划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健全,依法治安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科技强安措施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创新发展,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防范,应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加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全面推动依法治安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定我县安全生产规范化文件和相关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研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资格,建立监管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推动联合执法、委托执法,保障依法行政。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执法公开、结果公布。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评估执法及尽职免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执法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安全生产法治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
(二)深化改革,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深化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工作,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关系,划清乡镇、部门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建立科学的监管执法模式。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隐患和问题、复查整改、验收工作职责,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及移动终端执法版、企业版的开发及应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约束惩罚“黑名单”企业。创新相关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理顺服务管理机制,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和安全技术扶持力度,引导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管理。鼓励小微工矿企业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三)加强防控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城市或区域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强化生产及相关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风险管理,实行重大危险源等现状普查评估,建立数据库,运用数据分析,评估风险等级,提高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能力。积极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适应安全生产新常态
进一步加强县、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明确职能定位,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提高专业监管监察人员配比,全面优化人员结构。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素质。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技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领域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1.煤矿:一是开展隐患风险排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加强隐患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停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杜绝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小煤矿机械化水平,大力推进大中型煤矿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进一步落实区域性防突措施。健全灾害监控、预测预警和防治技术体系,深化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综合治理。二是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严格新建矿井安全准入,严格控制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煤矿的安全审核。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引导产能小于30万吨/年的煤矿有序退出。尽快依法关闭退出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要在1至3年内淘汰。
2.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建立电子档案,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矿山开采规模化建设,推动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开采范围及规模小、相邻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整合重组。严厉打击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在用、停用尾矿库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尾矿库综合利用工作,推动矿业经济循环发展。
3.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等环节安全管控。优化产业布局,探索推行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物流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安全发展模式。推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装安全仪表系统,开展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工作。加强化工企业防泄漏管理、罐区整治和隐患排查,全面提升化工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穿越公用区域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监管。推动新设立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鼓励已达标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4.冶金机械等行业:强化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淘汰落后工艺。继续加强对金属冶炼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小微工矿企业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小微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建筑施工: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准入制度,强化建筑施工过程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开展以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起重伤害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消防(火灾):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消防审核验收,加大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联合监管能力。加强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专业消防队建设,配齐配足应急救援物资。
7.道路交通:建设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监测网络,构建动态查控、应急联动和区域协同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制。提高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部位、交通枢纽、事故高发路段、乡村公路、旅游景点等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加强以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为重点的车辆安全监管。
8.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风险管控机制,加强特种设备检测、评估、预警和处置。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降低事故率。开展电梯、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隐患专项整治。严格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强化特种设备证后监督,实施重点设备动态监控。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推行分类管理制度。
9.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合理控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数量。建立完善烟花爆竹出库、运输、零售网点流向登记管理系统,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10.农业机械:加强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鼓励和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针对农时季节,加强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排查力度。
11.电力: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实施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管控。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多种方式的应急演练,有效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推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安全风险管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电力建设现场管理。
12.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覆盖规划、建设、保护、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体系,制定管道安全运行制度和应急体系;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
(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县财政要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演练和技术进步、信息网络建设、专家检查咨询及重大隐患治理、事故及重大隐患举报奖励等项目。
(七)强化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持续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
推进基层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业监管人员,配齐检测设备、执法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机制。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建立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制度。逐步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管理。按照《铁岭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五年规划》,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检测、评价和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八)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完善监管监察执法体系
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适应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察、应急救援、职业卫生、铁路道口监管机构及经费保障,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积极推进“一岗双责”,明确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权责明晰;推进安全生产事权制度改革,扩大县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到2020年县安监局内设机构应增加安委办、应急管理、事故调查、职业卫生4个工作股室,人员编制增加11名,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职人员,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到2020年各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能满足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铸造、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公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至少聘请1名专家,参与行业监管工作,建立适应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专家库。
(九)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整合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依托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落实应急预案制修订制度,实现总体预案与行业预案对应衔接,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十)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四位一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应用“互联网+”理念和技术,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手段,普及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探索建立培训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培训功能,为社会各层次从业人员提高安全培训保障。继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各级政府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安全生产重大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强规划实施领导,建立目标管理体系,逐级分解落实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健全规划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决策机制,促进联动协作、信息共享,合力解决规划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障各级规划实施主体顺畅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实现规划目标,完成规划任务。
(二)制定落实政策措施,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建立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推动规划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加强对安全科技的政策扶持,保证安全科技项目研发,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三)强化政府资金引导,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保障。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信息化、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隐患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救援培训教育及小微企业帮扶等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投入机制。
(四)强化人才培养,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完善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多方合作机制,积极拓宽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结构合理、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安全技术服务水平。强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采取教育培训、岗位锻炼等方式,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专业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依托大型企业,加快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加强安全科技人才和研发团队的培养,形成一批高水平安全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培养,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
(五)倡导先进安全文化,开展交流与合作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国内外民间团体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的经验与成果,加快安全生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
(六)建立评估机制,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规划各项工作落实生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