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1日
西登告[2025]第148号
申请人:李兆文21122319690611****
孙玉霞21122319710126****
权利人:李兆文
房证号:45028
坐落:德兴乡德兴村玉兴屯
面积:121.55平方米
2025年7月1日,申请人李兆文,孙玉霞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遗失补证声明申请》,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西丰县德兴乡德兴村玉兴屯,产权证号:4502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予以公告,现声明45028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