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1日
西登告[2025]第132号
申请人:孙永赞 21122319710422****
权利人:孙家金
共有人:何伶
坐落:西丰县西丰镇胜利街胜利委红旗路4号楼4-4-1
面积:62.58平方米 (私产31.22平方米)
所有权人孙家金于2015年6月2日死亡,何伶于2002年2月2日死亡。现孙永赞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日前)将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核发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77896955
公告单位: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