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民生)法规决策等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机构职能

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通过12345诉求平台及民生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负责转办、协办、呈办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负责参与协调处理有关部门的来电诉求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代理诉求事项及时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协助督办上级部门及纪检监督机关和有关领导同志要求结果的诉求件。负责保障性住房政策咨询,宣传及信息系统管理。保障性住房申报家庭材料的受理及审核,保障性住房信息填报,发放保障性住房补贴。 2、权责清单 ①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通过12345诉求平台及民生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②保障性住房申报家庭材料的受理及审核,保障性住房信息填报,发放保障性住房补贴。

  执法人员名单:  无

  1. 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无
  2. 执法依据  无
  3.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无
  4.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77985577
  5. 处罚决定  无
  6. 救济渠道   无

  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