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股政务公开子栏目:政策解读

来源: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需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D级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3人以内户控制在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各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禁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超标准装饰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