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docx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确因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需要改变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重新审核,报上一级机关审批。 改变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和绿地性质、用途涉及到城镇总体规划布局变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依法履行报批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12.1  需提供要件

①涉及道路改造拓宽的占用绿地的,需提供:用地规划许可、道路红线图、道路设计平面图、断面图、立项批复;

    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现状绿地、规划绿地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由测绘资质单位提供的1:500地形图(标明改变绿地的面积及准确位置)及地上树木情况说明;

    ③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申请表;

    ④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需有规划、交通部门意见;

⑤造成公共绿地面积减少的提交绿地补偿方案。

1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理:西丰县园林管理处综合窗口

12.3  办理时限:10日内

12.4  温馨提示

复印件为A4纸,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致)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