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权责清单

来源:西丰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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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权责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无子项时无需填写) 权力类型 承办机构(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内容 备注
1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行政给付 西丰县司法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1.受理阶段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核阶段责任:材料审核;自收到受理之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时限内审核。3、给付阶段责任: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2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西丰县司法局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1.监管责任:指导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依据职责,监督、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2、表彰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表彰。  
3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西丰县司法局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1.监管责任:指导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依据职责,监督、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2、表彰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