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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注销西丰县安民宏运铁矿厂尾矿库的决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注销西丰县安民宏运铁矿厂尾矿库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丰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注销西丰县安民宏运铁矿厂尾矿库的决定
安民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西丰县安民宏运铁矿厂尾矿库已经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号)进行了闭库治理并验收合格,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对西丰县安民宏运铁矿厂尾矿库予以注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安民镇人民政府以及供电等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注销标准和程序依法实施注销。
发布背景 西丰县安民宏运铁矿厂尾矿库已经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号)进行了闭库治理并验收合格
法律依据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号)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