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发【2022】7号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文机关: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成文日期: 2022-08-31
标  题: 西政办发【2022】7号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西政办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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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文件,结合西丰县中心城区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特制订本方案。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西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为指导,按中心城区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建设现状确定。

  一、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4)《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订);

  (5)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6)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环办大气函〔2021〕497号)文件;

  (7)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辽环综函﹝2021﹞805号);

  (8)铁岭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铁市环委办发﹝2022﹞18号);

  (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11)《西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12)《西丰县第三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图》。

  二、适用范围

  本区划适用范围为西丰县中心城区,北至北山边界,南至辽开高速公路,东至新区东路,西至岔沟河,用地面积约26.1平方千米(其中水域面积2.05平方千米)。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划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四、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具体详见表1环境噪声限值。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注:①“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

  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0类声环境功能区

  目前西丰县中心城区未规划及建成康复疗养区等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次区划暂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2)1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次区划共划分9个1类声环境功能区片区,分别是老城片区、北山片区、北山西部片区、朝阳村片区、晨光片区、六安北部片区、六安南部片区、东部城区北片区、东部城区南片区,总面积约为16.31 km2,占区划总面积(约24.05 km2,不含水域)的67.82%,具体划分结果见表 2。

  表2    1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编号

区域名称

西

面积(km2)

1-1

老城片区

石人沟河

寇河堤岸——西丰第二高级中学西侧路——解放路

御林华府西边界——红旗路——红光街——育英路——新立街

顺城路——西二街——批发市场南测道路——批发市场东区间道——顺城路——大通街——红旗路——菜市街——顺城路——朝阳路

1.75

1-2

北山片区

东盛花园东侧边界——区划边界

顺城路——朝阳路

北山边界

区划边界

1.51

1-3

北山西部片区

西丰县种子公司西侧路

工业北路——顺城路

岔沟河

北山边界

0.45

1-4

朝阳村片区

区划边界

石人沟河

村路

区划边界

0.42

1-5

晨光片区

区划边界

辽开铁路

石人沟河

区划边界

0.93

1-6

六安北部片区

西丰县盛金元冷冻食品厂东侧河沟

更刻工业片区北侧边界——六安路

大通街

寇河南岸

1.13

1-7

六安南部片区

更刻工业片区西边界

区划边界

区划边界

寇河南岸——大通街——六安路

3.19

1-8

东部城区北片区

区划边界

寇河北岸

石人沟河

辽开铁路——区划边界

4.05

1-9

东部城区南片区

区划边界

区划边界

更刻工业区东边界——河沟

寇河南岸

2.88

  (3)2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次区划共划分6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片区,分别是鹿城国际大酒店片区、批发市场片区、鹿城商厦片区、污水处理厂片区、朝阳村物流园片区、西丰农场片区,总面积约为1.87km2,占区划总面积(约24.05 km2,不含水域)的7.78%,具体划分结果见表3。

  表3    2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编号

区域名称

西

面积(km2)

2-1

鹿城国际大酒店片区

西丰客运站西边界——顺城路——新立街

育英路——红光街——红旗路

粮库西边界——顺城路——西丰县种子公司西侧路

北山边界

0.47

2-2

批发市场片区

批发市场东侧间道

批发市场南侧道路

西二街

顺城路

0.02

2-3

鹿城商厦片区

菜市街

红旗路

大通街

顺城路

0.13

2-4

污水处理厂片区

沟渠

寇河北岸

工业东路

辽开铁路用地边界

0.54

2-5

朝阳村物流园片区

村路

石人沟河

东盛花园小区东侧路

区划边界

0.48

2-6

西丰农场片区

西丰农场东边界——区划边界

饶盖线公路

美麟公馆东边界——西丰农场西侧道路

西丰农场北侧村路

0.23

  (4)3 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次区划共划分5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片区,分别是工业园区片区、西丰站周围片区、更刻工业片区、铁岭市千水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片区、木片厂片区,总面积约为5.74 km2,占区划总面积(约24.05 km2,不含水域)的23.87%,具体划分结果见表 4。

  表4    3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编号

区域名称

西

面积(km2)

3-1

工业园区片区

工业东路

寇河北岸

岔沟河

工业北路——顺城路

5.06

3-2

西丰站周围片区

西丰第二高级中学西侧路

辽开铁路

工业东路(规划)

解放路

0.13

3-3

更刻工业片区

西丰县盛金元冷冻食品厂东侧河沟——西丰县元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侧边界

辽开高速公路

工业片区西侧路——迎宾路

佳宝农副土特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西丰县液化气公司等企业边界北侧

0.41

3-4

铁岭市千水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片区

铁岭市千水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东侧边界

辽开高速公路

铁岭市千水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西侧沟渠

铁岭市千水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北侧边界

0.09

3-5

木片厂片区

木片厂东侧边界

辽开高速公路

木片厂西侧边界

木片厂北侧边界

0.05

  (5)4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以公路交通干线为主,西丰县中心城区现有交通干线主要包括国道、省道、城市主干路、次干路、高速公路等,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规定见表5,具体交通干线明细详见表6;

  另外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西丰县公交枢纽车站及站场情况详见表7;

  表5    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划定要求

道路类型

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划分距离

国道、省道、主干路、次干路、高速公路

1类

55m

2类

35m

3类

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表6  西丰县中心城区主要交通干线明细(公路交通)

道路等级

序号

道路名称

起止点

高速公路

1

辽开高速公路

中心城区西边界——中心城区东边界

国道

2

饶盖线(G229)

区划边界——六安路;

朝阳路——区划边界

省道

3

平桓线(S201)

滨河路——区划边界

4

东张线(S302)

六安路——区划边界

主干路

5

顺城路

朝阳路——工业一路

6

红旗路

工业东路——朝阳路

7

解放路

工业东路——滨河路

8

六安路

大通街——滨河路

9

朝阳路

顺城路——饶盖线

10

石人路

顺城路——平桓线

11

滨河路

平桓线——六安路

12

大通街

顺城路——辽开高速出入口

13

红光街

顺城路——解放路

14

工业三路

工业北路——辽开铁路

15

工业东路

顺城路——滨河北路

16

工业六路

辽开铁路——滨河北路

17

工业南路

工业一路——工业东路

18

西城街

远景小区——小南路

19

西二街

顺城路——滨河路

20

菜市街

顺城路——滨河北路

21

站前街

顺城路——水岸人家北侧

22

滨河北路

工业一路——滨河路

23

滨河南路

工业东路(规划)——滨河路

24

工业四路

顺城路——滨河北路

25

工业中路

顺城路——红旗路

26

六安三路

滨河南路——六安路

  注:国道、省道与市政道路重合路段名称以市政道路名称计。

  表7  公交枢纽车站及站场

类别

序号

名称

范围

交通枢纽

1

西丰长途汽车站(西丰客运站)

汽车站厂界

  ②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铁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另外铁路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也应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西丰县中心城区现有铁路交通干线1条——辽开铁路,将铁路交通干线用地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要求按表8执行(不计临路建筑物高度),具体铁路干线详见表9;另外西丰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一处铁路场站——西丰站,西丰站站场范围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铁路车站及站场详见表10:

  表8     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划定要求

交通干线类型

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划分距离

铁路干线

1类

55m

2类

35m

3类

20m

  表9   西丰县中心城区交通干线明细(铁路交通)

类别

编号

铁路名称

起止点

铁路干线

1

辽开铁路

中心城区西边界,中心城区东边界

  表10    西丰县中心城区铁路车站及站场

类别

序号

名称

范围

火车站

1

西丰站

火车站厂界

  六、其他规定

  (1)1、2、3类声环境功能区,相邻不同类型功能片区噪声达标按高级别类型功能区标准执行。

  (2)3 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居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为4类区。

  (4)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西丰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后,该功能区划应做相应调整。

  (5)本区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解读 unscramble

 《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文件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14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新规范要求区划要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范围,并要求原则上要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辽环综函﹝2021﹞805号),西丰县属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县,应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二、基本内容

  本区划适用范围为西丰县中心城区,北至北山边界,南至辽开高速公路,东至新区东路,西至岔沟河,用地面积约26.1平方千米(其中水域面积2.05平方千米)。西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划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种类型。目前西丰县中心城区未规划及建成康复疗养区等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次区划暂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其它4类结合中心城区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划分。

  三、出台意义

  为了适应城市的不断发展,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噪声执法管理、建设项目实施、环境规划、噪声污染防治、信访矛盾处理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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