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拓宽国道229顺城路朝阳桥以东路段的建议

来源:西丰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石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国道229顺城路朝阳桥以东路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拓展土地利用空间,拓宽道路建设的问题。西丰县国道饶盖线建设养护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投资,代建单位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经过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沟通,此路段进行加宽的前提是需要属地政府对加宽路段两侧构筑物进行动迁拆除,动迁结束后,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逐级向上申请该路段进行道路加宽改造。现阶段,由于该路段拓宽涉及占地、动迁等问题,难度较大,且所需资金巨大,所以暂时无法对该路段进行拓宽。我单位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与西丰县人民政府及西丰镇人民政府积极沟通协调,待涉及的占地、动迁问题解决后,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将该路段加宽改造纳入建设计划并配合实施。

  二是关于拆扒火车沿线的平房的问题。此项问题不在我单位业务范围之内,因此无法解答您该项问题。

  三是关于提升道路建设品质,打造精品门户景观的问题。《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饶盖线现有道路,无法满足修建景观道路前置要件。综合考虑,暂时无法对该路段进行景观修建。我单位会根据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如后续该路段有动迁安排时,积极争取预留出修建景观的空间并合理设置符合县域特色的构筑物等。

  西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