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二次会议十五届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建议

来源: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代表:尚宇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建议》(第60号)的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县近年来关于药店监管工作成果和实际情况,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处方药监管

  一是3月14日组织召开零售药店“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会。会上要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做到守法经营,文明诚信,共签订承诺书111家。二是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会上,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自查整改到位,对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的,要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是执法人员在集中检查阶段中重点检查执业药师在职情况、在岗情况、履职情况和处方药销售情况。检查药店执业药师是否与注册证上的一致、是否有“挂证”现象,执业药师不在岗时,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于明显位置放置“执业药师不在岗,禁止销售处方药”提示牌等。

  (二)召开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培训会

  西丰县市场局于3月16日召开全县零售药店店长培训会,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要求会后将培训内容做为今年药店内部培训的主要内容进行学习。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西丰县市场局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北山广场开展宣传,向公众发放谨慎使用抗生素、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宣传单5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买药用药知识。

  (四)药品广告监管

  结合近年来我县药品行业常见违法违规商业广告问题,重点查处以下内容:

  一是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发布药品广告违法行为;

  二是擅自超出审查内容、范围发布药品广告违法行为;

  三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违法行为;

  四是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违法行为;

  五是假扮医生、专家、教授,用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作疗效证明的广告违法行为;

  六是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和保证性治愈,说明治愈率、有效性等内容药品广告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能严格按照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

  二是药品经营企业法律法规意识有待提高;

  三是群众药品安全意识仍有待提高,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四是监管执法人员不足,与监管范围广度、宽度不相适应,特别是机构改革后,熟悉药品监管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不法药店经营行为。

  二是通过日常检查,结合专项整治,不断规范药师在职在岗行为,充分发挥药师处方审核和指导群众合理用药作用,规范处方销售行为。

  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打造社会共治氛围。适时举办培训班,不断加大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充分认识执业药师及处方药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自觉意识。

  最后,感谢您对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4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