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尊敬的王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机动车、电瓶车管理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西丰创建文明城市,更好地全面维护西丰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2023年4月9日,西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在西丰城区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照停车泊位停车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下一步,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针对县城区各主次干道人行道沿线出店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侵占人行道的乱象,组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侵占人行道违规经营行为开展地毯式的清理和规范,对拒不整改的门店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加强日常的巡查管理力度,发现一处,清理规范一处。二是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的同时,对人行道上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要求人行道停车泊位内的摩托车、自行车全部首尾一致,有序停放。三是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人行道上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发现侵占人行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规范、劝离,对屡教不改的违规停放车辆通知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真诚地欢迎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