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7日
车长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西丰镇各物业小区内停放私家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接到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西丰镇各物业小区内停放私家车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议和要求拿出具体行动方案。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条件的大幅提高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我县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不能满足市民停车需要。为全面提高城市停车设施管理水平,我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一、加大督促力度,提高物业管理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对此,若需要在小区中增加或规划车位的,应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目前,我县正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施建设进行改造,部分物业小区由供暖、自来水、燃气等多家专业经营性单位进行施工改造,因改造需破坏小区硬覆盖,导致现有部分小区无法实施消防通道、停车位的建立和规划,待专业经营性单位施工完成后,因地制宜地由消防救援部门、交警执法等部门对物业住宅小区进行指导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和停车位。未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我局将继续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小区内,继续设施规划停车位,并积极主动配合该项工作的业主委员会,结合各自小区实际情况,对如何在改造中合理增加车位提出意见建议,争取满足小区车位业主的需求。
关于非本小区车辆进入,现正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外来车辆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驱逐和告知,实施有序管理。
二、电动车整治持续推动
1、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并制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加强对各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问题进行处理,我局年初已组织牵头消防、社区、治安、综合执法、物业联合对全县73个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236起飞线充电问题已责成物业公司进行整改销号。县消防救援大队也对全县物业小区进行排查,重点针对电动车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小区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等情况督促整改。针对个别小区出现车辆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要求物业通知车主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不能离开现场的车辆依法上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设立标识标牌,加大对居民宣传教育和提醒,确保小区楼道、消防通道安全稳定。
2、按照“政府领导、部门指导、专业服务”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共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2025年初至今,我局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标准的各类文件、通知及整改通知书2次。内容涉及我县整体居民小区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生产、群众反映物业矛盾的诉求等问题。同时于3月3日-3月10日开始与县公安局、西丰镇社区办、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执法大队、融媒体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系统整改、小区内违章搭建、毁绿种菜、“飞线充电、蜘蛛网”等顽疾进行整顿整治,效果明显提升。
下一步,提升物业小区内私家车辆秩序管理,我局将继续创新举措、克难奋进,全方位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回复!
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