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解决金星乡联合村地质灾害点治理费用的答复

来源:西丰县政府办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王立国代表:

您提出的《解决金星乡联合村地质灾害点治理费用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金星乡联合村地质灾害隐患点,邀请专业队伍对该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严重程度进行了现场相关鉴定,现已上报至自然资源厅提出,申请对该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并申请治理资金。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