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办事不找关系》通知

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中共铁岭市纪委机关 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有关部委,市(中、省)直

各有关部门,市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3月27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议精神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部 署,按照省纪委、省营商局《关于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工作 通知》要求,加快“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推动“办事不找 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现就编制铁岭市《办事不找关

系指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前 期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 化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筛选高频、热点服务事项,按照“自上而 下、分级分批”原则,对现有办事指南进行整合优化,编制《办 事不找关系指南》,让企业和群众“易读” “易问” “易懂” “易

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 编制内容及范围

(一)编制内容。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包括部门权力事项 清单、办事不找关系路径、合规办事业务指南、违规禁办事项 单、容缺办理事项清单五部分内容(可参见彰武县税务局《办事

不找关系指南》样本,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梳理部门权力事项。选取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 的高频、热点服务事项,以及便民服务事项,编制部门权力事项 清单。每个事项对应一个二维码,手机扫码显示该事项的合规办

事业务指南。

2.明确办事不找关系路径。明确部门权力事项开展“窗口办”

“网上办” “掌上办” “自助办”等办事渠道。

3.编制合规办事业务指南。合规办事业务指南包括 “需提供 材料” “办理路径” “办理时限” "温馨提示”四部分内容。编 制过程中,要在原有服务指南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流程优化再造,

切实推进“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次数”;要使用通

俗易懂的语言,描述相关事项的办理场景,凡涉及职能部门设 的量化要求类的事项要把标准说清楚,让申请人看得明白,易于

操作。

“需提供材料”应明确申请材料名称、来源。

“办理路径”应明确“网上办” “掌上办”的办理系统名称 和网址,明确“窗口办” “自助办”的办理地点;每个事项“ 理路径"对应生成一个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根据实际情

况获得“办理路径”的有关说明。

“办理时限”应明确承诺办理时间。

“温馨提示”应明确优先推荐的办理方式以及咨询投诉渠道

等内容。

4.梳理违规禁办事项清单。从申请人禁办类型和发生违规行

为禁办等方面,明确事项的禁办情形,划出事项禁办“红线”。

5.梳理容缺办理事项清单。对部门权力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 逐项梳理,对可容缺的材料进行标注,并注明材料来源、容缺期

限等,形成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二)事项范围。依据铁岭市2020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铁 岭市2022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附件2),结合各县(市)区、 各部门(单位)在省事项库中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 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

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还包括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含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 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

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事项。

(三)实施主体。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包括各级政府工作部 门、部门管理机构,列入党群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 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组织,具有公共服务职

能的企业,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

三、 责任分工

1.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在开展《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 制工作前与本系统上级部门对接,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开展编制工 作;上级明确不具备全系统编制条件的部门,负责自行编制本部 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核;指导本系统县

级部门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进行审核。

2.各县(市)区负责推动本地区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与各系统 上级部门进行对接,组织推动本地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编

制、公开工作,不得另立标准。

3.各县(市)区负责组织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办 事不找关系指南》的编制、公开工作。权力事项清单的制定要以 群众需要办理的相关事务为基础,属于县(市)区直部门委托乡 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责,或者乡镇(街道)委托给村(社

区)行使的职责,经县(市)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统一梳理

后,纳入《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乡镇(街道)、村(社区)事项

清单范围。

4.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负责将审核通过的《办事不找关系 指南》报给同级营商环境建设局审核备案;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 责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办事不找关系”专区,推动公

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四、 公开渠道

1.线上公开。市营商局负责通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 市直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市)区编制好的《办事不找关系指 南》;市、县政府网站负责公开本地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负责通过本部门或单位网站公开《办事不

找关系指南》。

2.线下公开。各级各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便民 服务站)负责在统一的咨询服务窗口摆放《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纸 质版汇编手册供办事人查阅;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专区以 及分中心的分类窗口需以部门窗口(专区、类别)为单位摆放《办

事不找关系指南》纸质版手册,方便企业和群众取阅。

3.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还要通过电子屏、掌

上移动端等方式进行公开展示。

五、 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4日前,召开全市范围内《办事不找关

系指南》编制工作会议,明确编制内容、范围、责任分工等有关 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

实行专人负责、 一包到底。

2.编制审核阶段。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与 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确认编制方式和标准,4月20日前,完成《办 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报送至同级营商环境建设局审核备

案。

3.专区建设阶段。4月20日前,市营商局完成市一体化政务 服务平台“办事不找关系”专区建设工作,同时指导各县(市) 区、各部门(单位)制作生成《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中各类二维

码(附件3)。

4.公开发布阶段。4月30日前,各县(市)区、各部门(单 位)要在各级政府网站、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部门网站、 一体 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办事大厅电

子显示屏公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各级各类政务(便民)服

务中心(含分中心、便民服务站)完成纸质版《办事不找关系指

南》的摆放等工作。

六、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细化工作措施,主要领导靠前

指挥、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细化措施、专人负责、倒排工期,确

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加强沟通协调。市直部门(单位)要建立本系统沟通协调 机制,提供业务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 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联系人, 于4月6日15:00前,填报《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工作联络表(附 件4、5),加盖公章反馈至市营商局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科(市政府 主楼926 房间);电子版、公章 PDF 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spfwg1@163.com

3.加强监督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统 筹调度,在完成本阶段工作任务前,于每周四下午17:00前将进 展情况报市营商局;市营商局将会同纪委监委机关对各县(市)区、 各部门(单位)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对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的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鑫鑫、李会梅(调度协调、指南转审报备)

024—72680730

张立维、刘真(指南审核)

024-72680219

肖鹏、刘鑫(一体化平台建设、线上公开及二维码制作)

024—72680216 18852855360

附件:

1.彰武县税务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样本(需下载)

2.铁岭市2020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铁岭市2022版行政许

可事项清单(需下载)

3.办事不找关系二维码生成操作手册(需下载)

4.各县(市)区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工作联络表

5.各部门(单位)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工作联络表

(以上电子文档下载邮箱:  spfwglxz@163.com; 密码: sp2019)

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4

各县(市)区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工作联络表

填报单位(盖章处):                              填表时间:

序号

牵头股室

牵头股室

分管领导

牵头股室

分管领导电话

牵头股室

联系人

牵头股室

联系人电话

附件5

市直各部门(单位)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工作联络表

填报单位(盖章处):                                   填表时间:

序号

牵头科室

牵头科室

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

分管领导电话

牵头科室

联系人

牵头科室

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