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六)

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对违反《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六)

  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主项:对违反《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

  子项:

  6.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他人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凭证以及其他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

  改革方式:

  取消。取消后相关处罚内容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