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零售商供应商的监督检查(二)

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对零售商供应商的监督检查(二)

  事项名称:对零售商供应商的监督检查

  子项:零售商促销行为的监督检查

  权力类型:行政检查

  承办机构(实施主体):西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

  实施依据:

  【规章】《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18号,2006年9月12日公布)

  第二十一条 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事项内容: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

  2.督促整改责任:向检查不合格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3.处置责任:按照相关法律,对企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