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医疗机构会受到什么行政处罚?

来源:西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