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总体方案》规定,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为保证居民检测需求,要求社区保留一定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要充足供应抗原检测试剂。
同时,考虑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有关脆弱人群发生重症风险较高,一旦传染源引入,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因此提出对以下几类人群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一是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二是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三是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四是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总体方案》要求依托医联体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功能定位,以满足患者就医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做好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特别对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实施分级健康服务;医联体内二级医院主要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同时做好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医联体内牵头三级医院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并为基层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在病情变化需要就诊时提供绿色通道。
在提升基层重症救治能力的同时,还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加强分级分类收治工作,指导地方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要求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三级综合医院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为每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划定责任范围,对口收治划定区域内高龄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重型、危重型患者,实现老年重症患者包干管理“全覆盖”。需要指出的是,分区包片划定的是责任范围,并不意味着只负责划定区域内患者的收治,任何医院不得以划定区域为理由推诿、拒收其他区域转来的重症患者。对三级医院来说,划定责任区域是相对的,落实首诊负责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是绝对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将完善三级医院收治老年重症患者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三级医院收治老年重症患者和阳性患者“日报告”制度,并将收治情况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主要是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分类综合考虑了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和感染后风险程度等,是由专家进行综合研判制订的标准。一级服务主要是对一般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引导未接种加强免疫疫苗的老年人,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尽快接种疫苗。二级服务是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对于次重点人群,对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如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小于93%等情况应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进行随访,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社区(村)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三级服务主要是对重点人群,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对于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重点人群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
《总体方案》要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控制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