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来源: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1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数量较多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予以取缔,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予以取缔,处3.8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第二款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1.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充装资格。
1.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改正,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充装资格。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改正,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充装资格。
3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1.限期整改的日期内积极改正的;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应资格。
1.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2.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改正,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拒不改正的;
3.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改正,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4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二)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1.成品尚未交付,且数量较少;
2.完成检验检测,但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少且违法所得金额较小;
3.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4.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成品尚未交付,但数量较多;
2.完成检验检测,且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多或违法所得金额较多;
3.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改正,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成品已交付或虽未交付但数量巨大;
3.涉案特种设备数量巨大或违法所得金额巨大;
4.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改正,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5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1.存在二项及以下不符合项目且不涉及工作能力的;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存在三项以上不符合项目或存在一项涉及工作能力的;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改正,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多项涉及工作能力的项目不符合要求;
3.伪造证据,隐瞒事实;
4.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改正,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6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四)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 1.存在较小安全隐患;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改正,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改正,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7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8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9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0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1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1.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数量较多;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数量巨大;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2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1.未全面检查继续使用的;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未消除事故隐患且继续使用;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伪造证据,隐瞒事实的;
2.未消除事故隐患且继续使用导致事故发生;
3.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3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七)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1.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2.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2.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4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八)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5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九)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1.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2.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2.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6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十)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 1.违法行为超出合格指标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违法行为超出合格指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违法行为超出合格指标1倍以上的;
2.伪造证据、隐瞒事实;
3.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7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
1.数量较多;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数量巨大;
3.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8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四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5万元以上9.5万元以下的罚款。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9.5万元以上15.5万元以下的罚款。
1.涉案特种设备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15.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19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罚款:(一)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 1.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2.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2.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的罚款。
1.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3.8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项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罚款:(二) 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1.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数量较多;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的罚款。
1.数量巨大;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3.8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1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依照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依照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1.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2.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
1.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2.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
1.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2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1.无证人员从事的特种设备作业安全隐患较小;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
1.无证人员从事的特种设备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
1.无证人员从事的特种设备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伪造证据,隐瞒事实的;
3.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3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本条例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一条 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本条例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9.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予以取缔,9.5万元以上15.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予以取缔,处15.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4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一)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 1.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1.数量较多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数量巨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25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二)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1.超过合理期限5日以上不足10日的;
2.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或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可能引发一般事故的;
3.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4.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1.超过合理期限10日以上不足1个月的;
2.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或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可能引发较大事故的
3.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1.超过合理期限1个月以上的;
2.既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也未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3.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或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
4.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26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出具1份以上不足3份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涉及单位数量1家以上不足3家的;
3.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减轻损害;
4.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9.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1.检验检测机构出具3份以上不足10份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的;
2.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涉及单位数量3家以上不足5家;
3.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轻微损害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害;
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9.5万元以上15.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1.85万元以上3.6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1.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检验检测机构出具10份以上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的;
3.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涉及单位数量5家以上的;
4.伪造证据,隐瞒事实的;
5.造成一定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6.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15.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3.6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27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执法活动影响较小;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
1.对执法活动影响较大;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
1.对执法活动影响严重;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7.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8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二款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数量较少;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害后主动消除、减轻财产损害;
3.造成轻微社会影响。
从轻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9.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数量较多;
2.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害;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 责令改正,处9.5万以上15.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1.数量巨大;
2.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损害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害;
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从重 责令改正,处15.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