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节”和“两会” 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来源: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西丰县市场局“两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确保202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和“两会”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两节”“两会”期间既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期,更是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确保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优化完善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抓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以最严谨的标准管好管住食品批发、现场制售及生产环节。

  重点检查食品批发、现场制售、食品生产、小作坊的进货查验情况、生产加工条件和过程、出厂检验、标识标签等环节;深入排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不按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等食品安全隐患;要摸清辖区食品业户的主体情况,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特别是地下“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从严处罚。严厉打击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二)强化重点品种监管,严查严管“两节”、“两会”期间问题食品。

  重点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食品及婴幼儿辅助食品、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进口食品等热销食品和节令性食品的安全监管。要严厉查处不按产品明示的条件、要求储存、运输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禁止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其制品;严肃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要对婴幼儿食品及婴幼儿辅助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清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或标签标识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婴幼儿食品及婴幼儿辅助食品,要依法进行查处;要以销售产品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各种记录、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巩固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畜禽水产品经营行为;严格监管进口食品的进货渠道,严厉查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三)强化重点区域监管,严防严控问题食品。

    (1)要结合实际,对农贸(集贸)市场开展检查,确保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进一步排查清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违法使用“生鲜灯”的行为,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对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使用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的,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的,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并予以曝光;(2)要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遏制售卖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行为,维护农村食品食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3)要加强食品贮存场所和运输等环节监督检查,对食品冷库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特别是肉制品进出库台账,严禁产地不明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食品和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入库;(4)加强旅游景区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行动。以景区商店、超市、销售摊点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食品现场制售过程不符合规定、旅游景区食品变质超期等行为。(5)开展“两节”“两会”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我局制定“两节”“两会”专项抽检任务表,开展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专项抽检监测主要是从人民群众关注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糕点等”食品入手,结合“两节”“两会”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确保群众身边的不安全食品能够及时被抽取被检出。要提高案件查办效率,依法严肃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让群众对食品安全风险及时了解并防范于未然。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结合“两节”“两会”的消费特点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强化工作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二)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要加强“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不良事件监管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杜绝迟报、谎报、漏报、瞒报,坚决防范和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三)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要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要督促食品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活动。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农村大集等节日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开展通俗易懂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査到底,及时揭露和曝光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违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失信记录,推送到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