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1 |
西丰县昌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德分公司 |
2023.6.7 |
未发现问题 |
2 |
西丰县平岗镇民康药房 |
2023.6.7 |
未发现问题 |
3 |
西丰县昌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岗分公司 |
2023.6.7 |
未发现问题 |
4 |
西丰县天德镇德康大药房 |
2023.6.7 |
未发现问题 |
5 |
西丰县天德镇新益安大药房 |
2023.6.7 |
未发现问题 |
①填录具体检查事项②检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发现相关经营活动”、“未营业”、“发现轻微问题已责令改正”、“发现问题转后续处理”、“无法与检查对象取得联系”、“不具备抽检条件”、“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除此之外按实际检查结果填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