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西市监当罚〔2024〕39号
案件名称 |
西丰县德兴乡卫生院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医疗器械定期维护并记录案 |
处罚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
处罚对象 |
西丰县德兴乡卫生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12001521122311C**** |
违法主要事实 |
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医疗器械定期维护并记录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警告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项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市监当罚〔2024〕39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决定书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主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