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西丰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西丰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7]16号)精神,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加快困人口脱贫増收步,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严格按照《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一、基本情况

西丰县地处辽北偏远山区,辖12镇6乡、174个行政村。区域总面积268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5万亩。全县总人ロ34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银行信贷支持的力度,发挥脱贫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精准推进县域有劳动能力且有经营能力的建档立卡困户增收脱贫,西丰县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农业银行西丰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丰支行、辽宁省信用联社分社结了金融合作关系,西丰县乡村振兴局分别在三家金融机构设立政府“扶贫风险补偿基金”,三家金融机构为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产品和各项基础金融服务。政策全覆盖西丰县建档立卡脱贫户37814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关键在于发展产业,产业需要资金投入,而脱贫户发展生产最大的难题就是缺乏资金支撑,扶贫小额信贷的开展充分破解了这一难题。实行免担保、全额贴息、小额资金、信用贷款。

  1. 项目单位及责任人:西丰县农业农村局,黄继良
  2. 2、项目内容:中国农业银行西丰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丰支行、辽宁省信用联社西丰分社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产品和各项基础金融服务;

3、实施期限:2025年4月14日-2025年12月30日

4、贷款主体:有劳动能力且有经营能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投资估算,经西丰县人民政府批准,西丰县乡村振兴局存入中国农业银行西丰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丰支行、辽宁省信用联社西丰分社“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共计500万元,三家金融机构按照放大10倍的金额投放贷款(如合作2年以上履约情况较好,仅用于个人和农户贷款的“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放大倍数可调整为20倍),若期限内额度提前用完,经双方同意,可追加风险补偿基金。

三、资金筹措及使用

1、资金筹措: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0.18万元。

2、资金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全额贴息。

四、实施步骤及进度

(一)实施步骤

1、签订合作协议。西丰县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农业银行西丰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丰支行、辽宁省信用联社西丰分社签订合作协议。

2、宣传发动。加大政策宣传和论引导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报刊、条幅等多种方式宣讲扶贫贷贷款政策。

3、组织实施。由乡镇负责上报初审项目,再由西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复审,最后由中国农业银行西丰支行、中国政储蓄银行西丰支行、辽宁省信用联社西丰分社进行项目评估。

4、监督检查。根据工作进度,西丰县乡村振兴局定期对脱贫户贷款情况进行监督检,确保理赔公正。

(二)时间进度

2025年4月14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0日前结東。

预期目标:提高贫困人口的发展产业水平。

五、运行机制

公开透明,实名制扶贫贷款。扶贫贷款严格履行实名制,每名贷款人必须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有详细个人信息、项目申报。

  • 绩效目标及连农带农机制

绩效目标:推进全县小额信贷工作,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贷款到期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全额补贴贷款利息,实现群众满意度100%;

连农带农机制: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行发展产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对申请小额信贷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全额贴息。

七、加强监督管理

贷款发放后,贷款银行要加强贷款的监测、检查力度,及时识别和处置贷款风险。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银行开展贷款管理工作,对违反贷款申报程序、弄虚作假、推荐发放人情贷款以及违规使用贷款等情况,要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对取得金融扶贫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保证金融扶贫的公信力。建立扶贫贷款黑名单,将存在恶意欺诈和逃避债务等失信行为的借款人列入黑名单,并建立公检法联合追讨机制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