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昌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关于辽宁昌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

2018年辽宁省审计厅在对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农村公路建设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辽宁昌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其它投标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7月26日对辽宁昌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2019)大交罚告031号,对其按照参与投标工程中标价的千分之五进行罚款,共计罚款59241元。经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辽宁昌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部给付该案罚款。2020年9月27日,辽宁昌兴水利建筑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了2020年西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第14标段。并于2020年10月13日与西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签施工合同。

辽宁昌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西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时故意隐瞒违规串标记录、诉讼及仲裁情况,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辽宁昌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在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