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5日
2023年西丰县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
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种植业结构调整,落实《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2〕19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大政策引导,加快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范围、方式、标准、程序,组织各乡(镇)落实好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工作,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进行验收;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审核、复验、上报等相关工作;各村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初审、公示等相关工作;第三方负责在各乡(镇)申报基础上进行验收工作。
2.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拨付要做到标准明确、操作规范、过程透明。要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包括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时间节点内新建的日光温室、钢架冷棚规模化小区;老旧棚室(2022年及以前建设的)升级改造;特色产业(只包括食用菌、山野菜)。
(二)补贴对象。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包括本地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
(三)补贴方式。对新建的设施农业规模化小区、老旧棚室升级改造、特色产业,按照“先建设后补贴、先升级改造后补贴、先生产后补贴”的原则,对第三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给予资金补贴。
(四)补贴标准。
如实际产生补贴资金不超过上级部门下拨资金,则执行下列补贴标准。反之则相应降低实际补贴标准。
1.新建设施农业规模化小区(不含使用扶贫资金新建的小区)补贴:
①日光温室规模化小区。对新建并已土地备案10亩(含10亩、设施内面积)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2万元。
②钢架冷棚规模化小区。对新建并已土地备案50亩(含50亩、设施内面积)以上的钢架冷棚小区,每亩补贴0.6万元。
2.老旧棚室升级改造:
设施农业老旧棚室改造,主要包括棚膜、棉被、配套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易损物补贴包括棚膜、遮阳网、棉被(易损物必须整棚更换,必须购置全新产品,并提供相对应购置物品发票,设施内面积)。棚膜、遮阳网每亩补贴0.1万元;棉被每亩补贴0.4万元。
棚室升级改造补贴(包括配套水电,加温、除湿、制冷等设备)按照实际发生额20%补贴(实际发生额以正规发票额为准)。
3.特色产业补贴:
食用菌产业:木耳、香菇类每棒补贴0.2元;灵芝每棒补贴小棒0.2元、大棒0.6元;菌床类食用菌每平米补贴3元。
山野菜产业:对2023年新发展的山野菜(仅限设施农业内)每平方米补贴2元。
三、补贴程序
(一)生产主体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组织符合补贴要求的新建设施农业、老旧棚室改造建设主体和特色产业生产主体据实分类填写补贴申请表(在项目实施前)。
(二)村级登记公示。村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主体逐户登记,对新建设施农业、老旧棚室改造建设主体和特色产业生产主体分类填写分户信息表,将生产经营主体、补贴面积、补贴额度及县乡举报电话等在村级公示板及阳光三务上公示7天(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77843570)。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分户信息表以及公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所在乡(镇)政府。
(三)乡级审核确认。乡级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申请表、分户信息表及村级核实公示等相关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建设主体建立档案,保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编制全乡镇新建设施农业、老旧棚室改造建设主体和特色产业生产主体的分户信息表。将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申请表、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分户信息表、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乡级汇总表、公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整理一式三份,乡镇存档一份,再分别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一份。
(四)县级核查。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主体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第三方验收合格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主体分类编制项目汇总表,上报县政府审定。
(五)资金发放。县财政局根据经县政府审定后的第三方公司验收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金额,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植业结构调整建设主体账户。补贴资金发放后,乡(镇)政府在各所在地发布公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建立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做好服务指导,鼓励支持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落实好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组织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基本信息核实认定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及时拨付资金、完成工作总结。村、乡(镇)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建立健全档案。切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乡(镇)政府要建立补贴资金发放基本信息完整档案,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种植业结构调整类型、补贴面积、补贴额度、“一卡通”账号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要齐全完整。要收集保存补贴资金发放中公示照片(截图)、工作照片、阶段性总结等工作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台账,确保资金发放过程及依据有账可查。
(三)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尽早发挥使用效益。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结合宣传培训等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调动农民发展种植业结构调整积极性。
附件1:2023年西丰县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申请表
附件3: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分户信息表
附件4: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乡镇汇总表
附件5: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县级汇总表
附件6:承诺书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西丰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2023年西丰县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王者兴 副县长
副组长:刘继东 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秋雨 财政局局长
成 员:张 翠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冠舒 财政局副局长
黄文龙 西丰镇镇长
郝 魁 安民镇镇长
董 华 郜家店镇镇长
梁英辉 平岗镇镇长
张永波 振兴镇镇长
范士静 凉泉镇镇长
刘 贺 房木镇镇长
李 楠 天德镇镇长
佟 飞 柏榆镇镇长
李彦崇 陶然镇镇长
徐 成 更刻镇镇长
王雪梅 钓鱼镇镇长
方 猛 金星乡乡长
高天夫 明德乡乡长
徐士杰 德兴乡乡长
宗 鑫 成平乡乡长
葛 旭 和隆乡乡长
冯博然 营厂乡乡长
成立2023年西丰县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丰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西丰县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附件2:
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申请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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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市 县 乡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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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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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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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性质 |
①本地农户¨ ②家庭农场¨ ③农民合作社¨ ④农事企业¨ ⑤合法外来租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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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址 |
市 县 乡 村 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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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 |
①日光温室¨ ②钢架冷棚¨ |
设施内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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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室改造 (内容) |
改造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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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产业 |
①食用菌¨ ②山野菜¨ |
万棒/袋¨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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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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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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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分户信息表
市 县 乡 村(盖章) 单位:亩、万棒/袋、平方米、元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一卡通账号 |
申请主体性质 |
建设性质 |
数量 |
申请资金 |
村书记签字: 经办人签字:
注:1.经营主体性质从①本地农户 ②家庭农场 ③农民合作社 ④农事企业 ⑤合法外来租种者中选填。
2.建设性质从①日光温室 ②钢架冷棚 ③老旧棚室改造 ④食用菌 ⑤山野菜中选填。
附件4:
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乡镇汇总表
市 县 乡 (盖章) 单位:亩、万棒/袋、平方米、元
村名称 |
日光温室 |
钢架冷棚 |
老旧棚室改造 |
食用菌 |
山野菜 |
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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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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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长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5:
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县级汇总表
市 县 单位:亩、万棒/袋、平方米、元
乡镇 名称 |
日光温室 |
钢架冷棚 |
老旧棚室改造 |
食用菌 |
山野菜 |
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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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总投资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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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农业副县长签字(盖章): 农业农村局签字(盖章): 财政局签字(盖章):
注:后附第三方验收合格明细表
附件6:
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申请人(签字、手印):
所在村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