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近年来,西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大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力度,严厉打击私自收购、猎捕、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4月16日,西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开展野生鸟类放飞活动,将17只国家“三有”保护鸟类放归自然。
此次共放生17只野生鸟类,其中金翅鸟6只,煤山雀鸟7只,铜嘴鸟2只,麻料鸟2只,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下一步,西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加大打击力度,让保护野生动物真正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随意猎捕鸟类和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