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简介

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财政局简介

宋秋雨,男,汉族,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金融发展局、财政金融和政府债务工作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刘森,汉族,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县行政单位、政法系统、教育、科学、文化等机关单位财政业务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国有公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国有资产局(国有资产管理一股,国有资产管理二股)。

孙凯族,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预算管理、税政管理、绩效评价和县乡财源建设,财政运行等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税政股、绩效办。

王冠舒族,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和工业商业流通供销系统财政业务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党办、企财股、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流通股。

刘政族,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县债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财政监督等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巡视巡查、营商环境工作。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审计办公室、债务股。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我县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实施政府采购计划。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拟订县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定全县政府债务及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及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和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县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改善我县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县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加快全县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金融集聚区建设,推进全县金融机构的引进和设立,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西丰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支持西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十五)强化对辖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推动全县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六)拟订推进全县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组织推进全县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市场建设、产品与工具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金融创新,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民营银行股东管理。

(十七)拟订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金融权益类交易场所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十八)拟订全县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相关监管。

(十九)拟订全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行业的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县地方金融机构。

(二十)负责整顿和规范我县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协助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支持帮助在西丰金融机构开展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二十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二)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三)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二十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二十七)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二十八)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二十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三十)管理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三十一)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二)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对中央、省、市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强化对辖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联系方式:024—77844757。单位地址:西丰县红旗路76号财政局 

办公时间:早8:30至晚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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