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材料
关于西丰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10月28日在西丰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西丰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情况
根据2021年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表统计,截至2021年末,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0.18亿元、负债总额4.82亿元、净资产总额15.36亿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218户,其中:行政单位67户,资产总额14.17亿元,占70.22%;事业单位151户,资产总额6.01亿元,占29.78%。
2021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比2020年增长83.16%,增长9.16亿元。固定资产原值比2020年增长9.62%,增长0.4亿元;流动资产总额比2020年减少20.4%,减少1.34亿元。
(一) 县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共200户,其中:行政单位49户、事业单位151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9.29亿元,负债总额4.55亿元,净资产总额14.75亿元。
(二) 乡(镇)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乡(镇)级18个行政单位,均为乡(镇)政府。乡(镇)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0.89亿元,负债总额0.27亿元,净资产总额0.61亿元。
(三)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0.1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5.24亿元,占总资产25.97%;固定资产总额4.63亿元(固定资产净值),占总资产22.94%。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债总额4.8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4.38亿元,占总负债的90.87%;长期借款0.03亿元,占总负债的0.6%。
二、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效益情况
(一)主要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1.房屋使用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账面面积462,428.95平方米,账面价值45,896.1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02,634.23平方米,占房屋的43.82%;业务用房面积162,276.64平方米,占35.09%;其他用房面积97,518.08平方米,占21.09%。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448,555.30平方米,占97.00%,出租出借1,310.00平方米,占0.28%,闲置5,768.65平方米,占1.25%,待处置6,795.00平方米,占1.47%。按单位分布:行政机关房屋实际面积111,989.6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44,664.42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44,859.84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22,465.38平方米;事业单位房屋实际面积350,439.3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57,969.81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17,416.80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75,052.70平方米。
2.车辆使用情况。根据西丰县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表统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有数328辆,其中行政单位车辆实有数193辆,事业单位车辆实有数135辆。
3.大型设备情况。大型设备实有18台,净值3005万元。
(二)资产使用收益情况
2021年资产使用收益966万元,为资产报废残值及资产处置收入。
三、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制定下发《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口经营。并依据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标准,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资产购置标准。县财政局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具体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经营收益全部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一)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2021年11月,通过聘请第三方全面清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照会计账簿、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核对实物;现场测量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并查看相关产权证件;重点清查资产闲置、处置数量较大的单位。通过清查,掌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基本状况,为资产的处置、出租、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依据。目前,资产清查工作的调查阶段已经结束,待评估报告完成后,可提供具体数据。
(三) 开展容缺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安排部署,通过资产清查,大部分单位使用的办公用房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上报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容缺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容缺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四) 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
依照《西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了“单位申请、部门审核、财政审批”的处置资产问题程序。在办理房产、车辆过户、工商登记、土地及砂石出让手续时,未出具政府或财政部门审批的资产处置证明材料,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对产权不明确的,先进行产权界定,在未明确产权归属前不得擅自处理。同时,明确和规范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可操作性标准、步骤、方法。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通过资产清查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的增加、削减核算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增加的固定资产,未列入固定资产账,使资产成为账外资产,无人管理。且处置时不上报、不审批。二是部分单位不入账其他单位的捐赠资产,视为己有,自行处置。三是部分单位不报告拆迁、报废资产,且不办理手续,有账无实,致使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管理混乱。
五、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和做法
(一)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资产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等多个环节的审批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进一步健全固定资产购置、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联合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审计和财政共同监督作用,加大对单位资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未经批准购置和超标准购置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 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能力
建立以业务主管股室为依托的全县各单位资产变动台账,统一记录全县各单位当年资产购置、处置的具体情况,并对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平台上的数据实时监管。每年对全县各单位的资产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明确资产的购置、使用、划拨、处置等的审批程序,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的操作要点予以讲解。
(三) 进一步完善资产监管工作
依托信息化手段,努力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资产管理全覆盖,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加以监管,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都置于有效的监控之下,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实现“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的管理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西丰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将继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推进西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