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西丰县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丰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丰县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西丰县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丰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市、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县内大河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县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丰县水利局内设机构9个。
1.党务人事服务股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岗位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绩效考核工作;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服务。
2.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档案管理、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财务审计事务服务股
负责为财务、资产、政府采购、审计等工作提供服务。
4.水利工程建设事务服务股
为全县河流、水库、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农村饮水、农村水电、农田灌排等相关规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开展水利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5.河长制与河道事务服务股
承担河长制实施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本级河长及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事项。负责为组织拟订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考核办法、工作制度、拟订工作目标、开展监督考核、督促整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指导全县河道防洪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河道生态景观工程的建设、维修养护、运行、应急度汛、水毁修复和全县河流及河口、水域及其岸线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清理、退耕封育、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提供服务。
6.水资源事务服务股
为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及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调度和水资源费征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水土保持事务服务股
为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监测,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水土保持实验站的运行,省以上投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8.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股
为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服务保障。
9.水旱灾害防御与综合材料事务股
负责全局综合材料统计汇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千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为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提供保障。承担全县省“大禹杯”竞赛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丰县水利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西丰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当年安排收入合计129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7.82万元。
2025年当年总支出129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功能科目支出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科目支出148.86万元,卫生健康功能科目支出53.86万元,农林水功能科目支出1009.56 万元,住房保障功能科目支出84.2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278.59万元,增长6649 %,主要是2025年机构改革水利中心合并成到水利局账户;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278.59万元,增长6649 %,主要是2025年机构改革水利中心合并成到水利局账户。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1297.82万元,比上年增加1278.59 万元,增长664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功能科目支出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科目支出148.86万元,卫生健康功能科目支出53.86万元,农林水功能科目支出1009.56 万元,住房保障功能科目支出8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41.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
三、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5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一台公务用车三公经费没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35.22万元,比2024年增加32.96万元,增1458 %,主要原因为2025年机构改革水利中心合并成到水利局账户。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5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