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负责西丰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地方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县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地震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承担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西丰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2个内设机构(1)行政办公室(2)党委办公室(3)综合股。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规划和科技)(4)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应急指挥中心)5)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7)行政审批股。8)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9)地震和减灾救灾。(10)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11)铁路道口管理办公室。12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规划和科技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3个。

  1. 综合办公室
  2. 执法大队
  3. 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

1.西丰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当年安排收入合计52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6.91万元。

2025年当年总支出  526.91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支出  3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支出    1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4.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功能科目449.86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预算收入比上年减38.8万元,下降6.86 %主要是项目收入减少;预算支出比上年减38.8万元下降6.86 %,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526.91万元,比上年减38.8万元,下降6.8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支出  3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支出 1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4.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功能科目449.8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04.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3.1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7.8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0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22.80万元。

三、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算数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2025算数比(上年)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 0  %主要是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 27.85万元,比2024减少 0.14 万元,  0.06 %,主要原因办公经费缩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安排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7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7 个,涉及资金 122.80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 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2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西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