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附件:1 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共有2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家,事业单位0家。主要职能有几个方面: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农机补贴政策,提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国家和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家,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当年安排收入合计30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00.36万元。
2022年当年总支出300.36万元,其中: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业行政运行支出275.36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0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预算收入比上年少减35.2万元,2022年预算农业农村局不包含事业预算;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35.2万元,2022年预算农业农村局不包含事业预算。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 300.3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30.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业行政运行支出275.36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0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万元,公务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2022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40.14万元,比2021年减少1.84万元,减幅 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安排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
(三)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2个,涉及资金2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