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1日

附件:1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西丰县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丰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西丰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丰县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岭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密发〔2018〕25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丰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西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西丰县金融发展局牌子。

第三条 西丰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我县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实施政府采购计划。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拟订县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定全县政府债务及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及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和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县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改善我县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县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加快全县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金融集聚区建设,推进全县金融机构的引进和设立,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西丰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支持西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十五)强化对辖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推动全县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六)拟订推进全县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组织推进全县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市场建设、产品与工具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金融创新,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民营银行股东管理。

(十七)拟订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金融权益类交易场所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十八)拟订全县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相关监管。

(十九)拟订全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行业的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县地方金融机构。

(二十)负责整顿和规范我县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协助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支持帮助在西丰金融机构开展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二十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二)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三)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二十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二十七)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二十八)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二十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三十)管理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三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二)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对中央、省、市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强化对辖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三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政府办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县政府办按规定负责制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工作,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3)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并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财政局负责与财政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市、县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

纳入西丰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西丰县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西丰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923.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3.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6.32万元,增长5 %,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二)2022年支出总计923.08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362.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560.11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事业管理费用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6.3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92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97万元,项目支出560.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3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5%。

(二)具体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923.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6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6.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数增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大,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多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因公出国(镜)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   人。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护、保险、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增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大,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日常公用经费5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丰县财政局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涉及资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3: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