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西丰县和隆中学概况
一、现有规模
1.总体规模
和隆中学占地面积20.16亩(12106.8m),校舍建筑总面积35599.26m。现有5个教学班,学生总数141人,(七年级41人,八年级49人,九年级51人)。
2.校舍面积
学校现有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3024m2,食堂一座,建筑面积1724.16m2。
3.配套设施
学校图书仪器较充足,电教设备不齐全,运动场地不完备。
有理化生仪器室、实验室,所有学生均可操作;学校图书室藏书28000册;电脑室1间;安装了11个多媒体教室各班没有配齐电视机、投影机、录音机,有200米环形跑道的运动场,体育设施比较齐全。
4.师资
和隆中学教学质量一直居全县上游水平,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7人,本科学历23人,大专学历4人,学历合格率为97.2%,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9人,中学一级教师4人。
二、未来五年发展计划和目标
总体目标: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当名师、创名校、争一流,使学校建设、校园管理、教学工作、后勤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
1.学校建设
在未来五年,为适应新形势,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必须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和校舍及配套设施建设。
学校图书达到38000册以上,进一步绿化和美化校园;建成电子备课室,向“无纸化办公”迈进。
实现小班化教学,班班建立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实现教育信息化。
依靠县教育局提供土地支持,学校筹资兴建标准运动场一个。所有运动项目均有场地、体育器材充足。
进一步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学生宿舍安装电话和供热水设施。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全部实现绿化、美化并建设师生休闲、娱乐设施。
2.目标管理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项管理工作必须达到规模化、制度化。学校工作分教学、政教、后勤三条线,分别制订明确的责任目标。随着形势的发展,要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科学化、正规化。
首先,必须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模范作用。明确德育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使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相互渗透,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鼓励并邀请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价,切实实行学校开放式管理。在未来的五年中要逐步推行家长会制度。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政教处负责制订班级量化考评细则,规范学生行为,力争在2022年前达到县级文明学校标准。
第二、加快改革教学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考试的内容和方法,充分发挥考试对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逐步做到不以考试分数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名次排列,逐步改考试百分制为等级制,淡化分数观念。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估体系,把学校间的考试竞争转变为办学水平的竞争。
第三、加强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借鉴兄弟学校经验,引入竞争机制。精减学校内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效率。压缩非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5%以内。教师实行竞争上岗,量化考评,建立新闻简报型的用人制度,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尚。
第四、增加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政治学习制度、班级量化考评制度、教师考勤制度、办公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学生就餐管理制度、教学教研责任制等。
第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学生的管理、监督,使学生的生活、学习达到规范化,要健全学生会组织,既分工又合作。充分利用学生潜能,培养优秀学生干部,为未来造就一批管理人才。
3.教学工作
第一、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依法保障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要转变教育观念,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习惯和能够适应社会生活的活动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针对我校实际,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实践操作能力。
第二、要切实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真正实现高素质、高效率、轻负担,提倡教育局颁布的作业管理制度。积极鼓励教师个人从事教学研究,奖励并推广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研成果和教学成果,优化教师队伍。教师必须加强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必要的现代技术手段,要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勇于探索创新;教师还必须增强法制观念,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教导处必须把教学中备、教、辅、批、改、考的各个环节建章立制,规范量化考评,每位教师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力争在2022年使我校成为县级教学水平达标学校。
第三、在教师中积极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其他培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到2022年我校教师学历要全部达标,每位在岗教师必须过普通话关和计算机操作关。
第四、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实施“跨世纪名师工程”。目前我校市级名师为数很少,学校将设立专项基金,用于骨干教师培训,对在我县优质课大奖赛中脱颖而出的中青年教师,要积极引导、培训,鼓励他们冲出和隆,冲出西丰,向更高的目标挑战。力争2025年前我校的县级名师达1名以上。
4.后勤工作
(1)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除依靠上级财政拨款外,学校将大力购置配备齐相关的教学设备和配套设施。
(2)积极建设花园式学校,扩建学校运动场。在2022年要将学校绿化、美化成县级“花园式学校”。
(3)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投入适当资金,发挥学校建筑优势,建立文化长廊,让校园文化充实学生的头脑。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4)对学校和各种器材的管理要规范化,完善借用手续。
(5)建立后勤管理量化责任制。严格控制非教学性开支,杜绝浪费现象,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学生食堂管理力度,保证学生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对后勤、财务管理人员实行奖惩责任制。
和隆中学
2024年3月
学校工作计划(2023-2024下)
根据西丰县教育局2024年西丰县教育工作会议上李局长讲话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学期学校工作计划,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国家、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学为中心,着力在提升教育质量、将和隆中学打造成西丰名校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1、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2、 深入贯彻落实“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工作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常态化开展整治在职教师“三乱”工作,加强师德师风
建设。
4、科学开展“课后服务”“假期看护”工作。
5、构建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五育并举”教育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开展红色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树立文化自信。
7、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建设,创建国家级文明校园。
8、创建书香校园。
9、打造平安校园。
10、开展特色艺体活动,办特色项目学校。
三、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加强党员教师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使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红色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活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切实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三重一大”、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和制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氛围。
四、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强化“双减”工作。规范教学管理,着力实现“三个提高”。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在设计、布置、批改、反馈等过程中满足教学要求;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对深度学习的研究,优化教学方式,大力促进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提高课后服务质量。要坚持需求导向,合理确定课后服务范围和时间,突出育人导向,积极开发多样适宜的校本课程。
五、提升师德师风水平,营造风清气正教育氛围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全校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开展有偿家教、体罚学生、教育“三乱”等整治工作,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升师生道德素质。
六、加强德育工作,提升德育工作者素质
加强德育工作,优化班主任队伍组成,推进科普教育和国防教育。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三结合”教育发展。大力开展“双减”宣传教育,引导家长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育儿观、人才观。充分发挥广大家长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强化家校共育,让家长走进教室,关注教育,走进学校参与评价,从而更好地配合学校和教师,共同关注每一个孩子的成长。
七、大力开展体卫艺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素质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做好学生近视防控。推进劳动教育发展,丰富校园劳动、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形式。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服务。
八、筑牢安全底线,打造平安校园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大校园安全自查力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开展中小学防溺水等教育。做到学生上下学期间平安出行,确保学校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新的学期工作已经开始,我校将在县教育局的坚强领导下, 在书记朱艳生的带领下,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大力开展整治“三乱”工作,为办好和隆乡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做出新的贡献。
西丰县和隆中学
2024年3月1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各地学籍管理工作实践,现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辽宁省教育厅
2017年1月17日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分级负责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省内各地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本行政区域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学籍信息收集、转接、汇总、校验、上报,应用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前向学区对应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接收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第五条 小学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学籍系统及时核办学生学籍。
初中学生学籍接续上一学段学籍信息。学生入学报到后,学校要收集、完善、核实学生已有学籍信息。
第六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依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学校(机构)人员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则》生成。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七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并及时处理问题学籍。
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籍。
第八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复学申请等);
3.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4.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5.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6.享受资助信息;
7.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九条 学籍档案分为信息一致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管理,日常管理由学籍管理员负责。
学校学籍档案应包括新生花名册、学生增加(或减少)情况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
学校学籍档案应永久保存。
第十条 学生转学或在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从学籍系统中导出学生信息,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办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第十二条 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每名学生的学籍信息中,“是否留守儿童”“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住址”“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等字段可能发生变化,班主任要将学生上述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学籍系统完成,各地各校应在7月30日前完成学生毕业(结业)操作。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或发生各类学籍变动时,学校应及时维护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校必须在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将纸质的新生花名册和上学年学生增加和减少情况登记表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省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在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将上学年学生增加和减少情况登记表报送所在地县(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章 学籍变动
第十三条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的;
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跨省、市工作调动的;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第十四条 办理转学的程序:
转学材料包括:
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
学生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户籍信息没有变化的,须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转学流程:
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下面流程办理:
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须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
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核办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将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不符合条件、无法接收的,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 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核办。
因学籍系统运行或数据传输不通畅等特殊原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20个工作日后,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仍未收到转学信息的,经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后,转入学校可以先接收学生入学。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转接电子学籍档案。
农村完全小学和教学点学生转学情况,应当及时报备所属乡镇中心小学。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转入年级应与转出时所在年级一致。
第十六条 学生个人纸质学籍档案经密封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带送达转入学校。
第十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条件和程序:
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休学;
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4.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5.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
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申请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相应年级就读。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出国(出境)申请表》,凭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操作(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回到境内后仍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办理“出国(出境)复学”手续,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其学籍转入相关学校,解除刑事处罚的,学籍转回原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三条 在校学生无故旷课连续达到4周,经学校多次联系动员返校就读仍无效果的,视为辍学。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报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并协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动员其返校就学,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经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编制《毕业生花名册》,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验印后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义务教育修业证明,作为完成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凭证。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和修业证明由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经校长签章后由学校负责颁发。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证书遗失的,由毕业学校发给《学历证明书》,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包括学籍管理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或高清摄像头等;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按照教育部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校长是学校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学籍管理员应当由各单位或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对学籍管理员应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定期组织培训,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学籍管理员工作任务和责任计算工作量,将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纳入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核查工作,减少问题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二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国家、省有关规定的,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学校违反国家、省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1.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2.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3.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4.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5.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6.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7.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8.违反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外籍学生入学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或流程。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西丰县和隆中学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西丰县第二中学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此项工作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努力探索适合学校学情的教育评价改革办法。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对学生个体在校学习期间全方位、全过程、发展性的综合评价,是对初中学生三年成长历程的真实记录,在对初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把评价作为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预期,形成对学习的积极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信心。主要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发挥教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
一、评价方法
组织建立学生综合素质学校评价小组、学生综合素质年级评价小组、学生综合素质班级评价小组、学生综合素质学生评价小组。组织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学生对有异议的等级进行复议。评定小组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综合素质等级,并作出综合性描述。年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对各班评定结果进行确认并公示。
二、评价过程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从学生入学起,学校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建立《中学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长记录袋》等相关的档案,学校要将此纳入学籍管理,使之成为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评价维度
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能力。各维度等级的人数控制在:A等35%以内、B等45%以内、C、D等一般不超过20%。
1、思想道德方面
主要从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评价,制定公平、客观的评价量表,主要从遵纪守法、追求公正、讲文明礼貌、注重仪表、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具有责任感、竞争意识、团结合作和奉献精神、勤俭节约、节约用电用水,讲卫生不乱吐痰乱扔垃圾、热爱生命等方面进行评价。
2、学习态度与能力
学生在学校最主要的活动就是学习。同学、老师每天关注较多的也是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成果,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兴趣、学习习惯与方法、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综合评定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制定明确的评价量规,学生按评价量规进行评价。同时也为学生学习指引明确的方向。
3、交流与合作
日常教育教学中注重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追求科学,思想健康向上。与他人团结互助,约束自己的行为,能够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见解独特,也会接受同学的批评建议,与他人交流能尊重每一个人的想法,可以很快营造一个轻松愉悦的氛围;做事认真负责,善于与他人协同“作战”,并主动挑战一些困难,社会实践能力强,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能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4、运动与健康
运动与健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身体发育基本情况、学生体质健康评定、运动与健康自我评价、运动与健康工具评价等几部分。学校每学期会组织学生体检,关注学生身体发育与视力健康情况。根据国家下发的执行标准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测试,包括长跑、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多个项目,综合考查学生的体质健康。
通过举行春、秋季运动会,篮球、足球比赛和趣味运动会等运动项目,激发学生的运动热情,增强锻炼意识,提升运动技能,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进行自评和互评。
5、审美与表现能力
评价要素有感受美、欣赏美、逐步树立健康的审美观念。能初步感受、欣赏并珍惜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学校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各种艺术活动表现自我,让每个学生都能有一定的艺术爱好,对艺术学习有兴趣,具有创新意识;对于美的含义有着自己的理解,能够在生活中发现美,懂得美的真正含义。生活中,关注学生的仪容仪表,穿着得体。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定”两部分,及附件“学生综合表现记录”。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在12月、第二学期在6月完成。初中三个学年共评价六次。对毕业年级,计划在各学期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做出终结性评价。
西丰县和隆中学
西丰县和隆中学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为目标,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根本。以校为本,聚焦课堂,通过专业引领、同伴互助、实践反思等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传播先进的教育理论,推进现代化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与学科知识整合能力的发展;推进以人为本、弘扬高尚、尊重个性、关注发展办学理念,全面、务实、有效开展新课程改革。结合县教师学校本学期工作要点和西丰县“教育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活动方案,利用我校各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名优教师在教学领域的宝贵资源,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领教师在新课程实施过程面对的各种问题能够以科学的教育观和发展观来解决问题;弘扬全员参与,以学生发展为研究主体,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目的,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与发展为宗旨的科研理念,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研工作目标
在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以现代化教育技术为手段,以竞争机制为动力,以科学民主管理为保证,以教学改革创新为重点,以师德高尚、专业知识渊博的师资队伍为力量,以培养素质全面、个性突出的人才为目标。在教研工作中,教学教研相结合,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推行校本教研,在新课改中,闯出一条切合实际,富有特色的教改新路,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争取中考名列同类学校前茅。
三、教研工作的具体目标
(一)抓好科研理论,为科研实践活动提供理论基础,以发展我校“研究性”的办学特色为中心,广泛地开展各种理论研究,使研究的精神在二中蔚然成风,将各项实际工作纳入理论引领之下,培养教师具有高屋建瓴的理论眼光,在思考教育教学问题、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思路清晰,方向明确,以清醒的理性行为代替盲目的无效忙碌。从三个方面开展理论研究:
1.对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的理论研究。
2.有计划地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的系统学习和研究。
3.建立完整的理论研究机构体系有效指导办学,建立完善的课程研究机构体系推进新课程的有效实施,建立有效的继续教育制度保障教职工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二)抓好课程改革研究,寻求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的有效结合点。
在理论的指引下,从课程设置上,从课堂教学模式,从学生学习方式和方法上,从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上,从教学质量上,从特长教育上,全面开展教学科研研究,形成有效的教学策略,进而各学科形成适应新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模式和学习模式并成为学科教学特色;打造特长教育和特色教育;各学科形成课堂教学课题化的教学氛围。
(三)抓好教师专业化研究,开展人才培养,为二中发展提供后备力量中学教研工作及中学教研活动方案。
在科学的理论引领下,开展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各项活动,形成有效的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策略和实施办法。研究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发展的轨迹,积极开展各项培养活动,使青年教师能脱颖而出。
(四)抓好课题开展与研究工作。改造经验型教师,培养专家型教师,落实科研兴校,用科研引领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1、依托校本培训,学习新理念,促进教师的自我反思。
2、转变观念,抓好教研组同伴互助合作工作,引导教师从经验型向研究型、专家型转变。
3、立足本校校本培训的基础上,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
4、尝试案例分析、自学研讨,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
5、实施课题牵动,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提质量。
6、重点抓好"三个一"的工程,即写一篇优秀论文,记录整理一份有质量的评课记录,撰写一篇教育教学反思。
7、继续开展青年教师的基本功竞赛活动,进行普通话、三笔字、一体机应用、政策法规学习等方面的学习提升活动。
8、继续实施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优质课活动,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营造教学相长氛围。
9、让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发挥示范作用,为其提供实施才能的平台,定期开展示范课、研讨课。
西丰县和隆中学
2024年3月
学校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情况
和隆中学历年来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全部信息公开,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西丰县和隆中学学校经费收支情况等管理使用情况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坚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1、经费使用不存在挪用、移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也不存在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等情况。
2、按规定收费,能按时缴存教育局收付中心财政专户,实行财政收费、支出两条线管理。
3、公用经费使用规范,杜绝不合理支出。
西丰县和隆中学
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我校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按照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突发校园公共安全事故。主要指:
校园治安类。包括突发事件;一般寻衅滋事突发事件。
事故灾难类。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重大交通伤亡,校园群体活动安全,供水、供电等事故。
自然灾害类。包括防汛和地震,以及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事故。
1.3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⑵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⑶及时处置原则。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须立即启动工作预案,校园安全 [u1] 领导小组要及时到岗,相关人员须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及时快速地减少危害的扩大,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三明市教育局和相关主管部门。
⑷快速联动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以学校领导与安全 [u2] 领导小组为主,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务必迅速响应,快速联动,及时展开协助应急处置。
⑸依法处置原则。学校负责人(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处理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依靠市教育局以及各类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
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设立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朱艳生
副总指挥:刘少坤
部门负责人
教务处: 丛志东
政教处:韩峰
总务处:车长鸣
各班:班主任
化学实验室:丛志东
物理实验室:车长鸣
生物实验室:刘洋
微机室:李雪
通讯员:张凯
保卫:杨成海
抢救、抢险:由志非
医务:韦月兵
车辆:闵云波
2.2 职责
我校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
⑴ 一般职责。负责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校园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教务处、政教处、务处、财务室、安全办、实验室、微机室、体育室等相关部室,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在校园中组织开展防盗、防汛、防震、消防、治安、疾病等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及时制订或修 订本预案;
⑵应急职责。承担校园内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原则
学校安全突发事故信息报送的原则是:即时发布、及时报送、确保准确。
3.2 预防行动
⑴学校每学期要开展2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进行记录,明确责任部室,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⑵学校后勤、财务人员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和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及其必要的经费。
3.3 预警行动
⑴学校出现安全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要迅速核实、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快速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处置。同时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处置措施及事态发展情况也必须及时上报。
⑵在确认可能引发事故灾害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开展工作部署,迅速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3.4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教育局转发的有关规定,执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 应急程序
4.1 基本应急处置
4.2事件性质判断
学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教育局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4.3校园治安案件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 [u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⑴基本原则:学校发生 [u4] 突发事件时,处置期间必须遵循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为本的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能力,以稳定对方情绪为主,尽力避免采取不当的措施,防止激化现场矛盾,扩大暴力伤害的可能性。
⑵ 基本措施:学校发生 [u5] 突发事件,如校外不法人员,向师生行凶或实施暴力,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其基本应急处理 [u6] 措施:以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及时隔离不法人员,判明现场情况,分别对行凶或施暴人员实行制服、控制、说服、劝阻、拖延等措施,争取有效时间,确保学校的安全保卫小组人员到位,同时拨打 报警电话,以便公安民警能赶到现场,对其实施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
⑶ 学校日常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械,如:橡皮棍、电警棍、辣椒水、报警器械、监控设备等,还须储存必要的临时救治用品。
⑷ 日常管理中,学校须高度重视门禁管理,切实把好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关;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按时上学和放学工作,对寄宿生的出入要按照学校的规定严格检查与控制,做好学生正常出入校门的护卫工作,不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犯罪空间。
2一般寻衅滋事突发事件的措施
⑴ 对于一般性寻衅滋事突发事件的措施,学校要及时判断事件发生的性质,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告相关机关处理。
⑵ 在一般性寻衅滋事突发事件期间,一定要注意正确把握矛盾的性质,把握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原则,争取处理的主动权。
4.4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隔离、疏散学生的同时,采取切断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⑵学校负责人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⑶全力组织人员妥善 [u7] 安置伤病员。
⑷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学校负责人员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⑵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及时疏散师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 楼梯间拥挤 [u8] 处置措施
⑴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负责人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⑵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⑶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 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⑴校园发生爆炸事故,如实验室、电气设备等,学校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学校领导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
⑵在爆炸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⑶如果事故发生中有重大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5 恶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⑴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⑵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6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⑴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校园营养餐及供水、供电、通信保障 [u9] 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其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⑵发生断水、断电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2、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 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 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3、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 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6、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7、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1)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急预案同。
(3)、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药物,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4)、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 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8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上报教育局。
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情况,立即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工作。
⑶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⑷学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9学生实习紧急情况处置措施
1、学生实习中出现人身事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领导,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放弃休假)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学校各部门主任及司机一律到岗,随时听候安排。
2、学生无故不到实习单位,企业应尽早与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联系,查清情况,酌情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12小时内应查清情况,若24小时情况不明应向学校领导汇报处理。
3、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疾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学生就近送正规医院治疗,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酌情将情况反映到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集体发病、中毒等突发事件,在送医院抢救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处理。
4、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并协同学校按有关规定对事件作出处理。
5、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不提倡学生在事件中扮演消防员角色,并迅速通知学校相关领导和人员。
6、出现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查明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其他人 [u10] 不能发布有关事件的任何消息。
4.5 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 地震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⑴突发地震时,师生如上课,应坐在座位上或躲在课桌下面,待地震过后再迅速、有序地撤离,以防强余震。同时,立即切断电源等,并将教室门打开,确保出口畅通,防止地震造成门窗错位,封闭出口。教师等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指挥学生就地避震。
⑵避震时,身体要尽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保护头颈、眼睛。
⑶组织指挥学生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事件发生。
⑷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师生人数。对受伤师生,要立即组织救治。发现有被废墟埋压的,要尽快联系救助(保持冷静,设法自救)。一时无法救助脱险时,受困师生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⑸ 救援受困师生时应注意:①注意听被困师生的呼喊、呻吟、敲击声;②根据教室等房屋结构,先确定被困师生的位置,再行抢救,以防止意外伤亡;③先抢救建筑物 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及时抢救那些容易获救的幸存者;④救援方法上首先应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尘土,防止窒息,再行抢救,不可用利器刨挖;⑤对于颈 椎和腰椎受伤的师生,切忌生拉硬抬。
2 防汛类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⑴雨季,学校应加强对教学楼、厕所等建筑物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疏散人员。
⑵学校应加强信息获取能力,及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指令,对师生采取相应的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课。
⑶如果发生因建筑物倒塌伤害的师生时,应立即清除其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躺,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并及时送医院。
4.6 应急结束
突发安全事故的结束,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宣布。
4.7 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⑴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⑵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⑶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五 后期处置
5.1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应立即设立恢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⑴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⑵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⑶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⑷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⑸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5.2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六 工作保障
6.1 通信保障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障电话等通信联络设施完好有效。
6.2 应急队伍
学校结合岗位责任,建立应急队伍。学校要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6.3 医疗保障
加强学校保健室和心理咨询室建设。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具备及时做好伤员应急处置和病人转运工作的基本能力。
6.4 后勤保障
学校要制定措施,在物资、经费、交通等方面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七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教育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的方法。
7.2 管理与培训
学校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应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
7.3 演练
学校要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演习,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学校要重点进行火灾、地震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自护和逃生的方法。
西丰县和隆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