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西丰县第一中学简介
西丰县第一中学始建于1947年,位于西丰猴石山下寇河北岸。学校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并入金星中学、明德中学、钓鱼中学和德兴中学,目前成为县域内最大的城乡综合学校,占地面积36620平方米,学校体育场面积12500平方米,北教学楼6300平方米,南综合楼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78平方米。学校内设十一个部门,即:校务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科研室、团委、保卫处、舍务管理处、食堂管理处、艺体部。现有教职工194人,其中高级教师138人、中级教师52人、初级教师3人、工人1人。教学班33个,其中:七年级10个班,八年级11班,九年级12个班,学生1435名,其中七年411人,八年472人,九年552人。建设200米塑胶跑道操场、标准塑胶篮球场、有理、化、生实验室、图书室、书法室、音乐室、美术室、地理室、综合实践室、卫生室、心理咨询室、3个计算机教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共17个专用教室和200平米乒乓球训练基地。20余人被评为省、市级骨干教师,10余人被评为市、县名师和师德标兵。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西丰县第一中学教育教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青少年读书育人特色学校、辽宁省红色宣讲示范学校、辽宁省第七届“华育杯”中小学征文活动集体奖、铁岭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铁岭市文明校园、铁岭市师德建设示范校、铁岭市教育系统家长学校示范校等几十项荣誉。几十年来可谓桃李满天下,培育了无数的人才奋斗在建设祖国的各行各业。学校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正踔厉奋发启新程,笃行不怠向未来。
西丰县第一中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为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22〕7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辽宁省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辽委教通〔2022〕76号)和《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中共铁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铁岭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铁岭市教育局印发〈铁岭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教〔2022〕22号)中共西丰县委组织部、中共西丰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西丰县教育局文件(西委教字[2023]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
1.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校园建设等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等。
2.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3.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4.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思政改革等重要措施。学校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建设等重要事项。
5.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6.党组织认为需要先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五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执行学校党组织会议决定或决议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3.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工作计划安排。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事项。
5.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
6.按规定需要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六条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根据议题需要,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参加。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在会前向校长请假。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教师代表列席。列席人员由校长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校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重要议题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要事项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九条校长办公会议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研究处理学校重要事项,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议题及相关材料应提前送达有关参会人员。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相关议题在会上充分讨论,讨论时,有关议题的分管领导应对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具体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与会人员应当充分讨论,对决策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校长应当最后表态。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议题时,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可由校长与分管领导共同商议按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属于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应同时向党组织会议报告。
第十四条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四章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应当规范、准确、安全、保密,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应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相关原始材料应及时归档。
第十七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学校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汇报。明确由有关部门负责的,由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办。
第十八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第八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央策落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则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本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有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西丰县第一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校学籍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西丰县第一中学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该校学生入学、学籍、成绩考核、操行评定、转学、休学、复学、考勤、借读、奖励、处分、毕业、结业等事项处理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对学校学生学籍进行统一管理,学籍变更由临通区教育局负责审批办理。
二、新生入学
第四条 凡年满十四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必须依法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第五条 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入学。
第六条 因疾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要求免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缓学或免学书面申请,并出具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材料。缓学时间原则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第八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按照辽宁省电子学籍规定编学籍号。开学两周后,将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表及学生变动花名册以电子学籍档案西丰县教育局。
第八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按照辽宁省电子学籍规定编学籍号。开学两周后,将新生学籍信息表及学生变动花名册以电子学籍档案西丰县教育局。
第九条 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
第十条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入团和评优等学籍管理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不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学区、招生区范围内或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转学和借读
第十二条 学生因户口迁移、家住址搬迁、父母进城务工等等情况确需转出的,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审查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到西丰县教育局审批盖章,到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局分别签字盖章后将《学生转学申请表》一份交回西丰县教育局方可有效。
第十三条 由外地转入我校学生应持本人常住本人户口簿、暂住证、免疫本、务工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经校长批准、教育局审批方可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学校不无故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凡学生因家 住址变迁需转学并且转学所需手续健全的,学校不以任何理由阻止转学。学校不擅自接收没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转学不变更就读年级,不进行入学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一律不收借读费。
四、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 学生由于疾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西丰县教育局审批盖章,准予休学的,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学生患严重传染病,学校令其休学,并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 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生学籍。休学期满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及时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并经西丰县教育局审批盖章后,可安排复学。
休学提前复学的,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证明其休学原因消失(原来因伤病提出休学的,提前复学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健康证明)经原学校审核,西丰县教育局审批盖章后即可复学。需延长休学的,重新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原因,经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批盖章后即可。
五、升级和留级
第十九条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按期升级。不得留级。
六、毕业、结业
第二十条 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适龄儿童,经考核,综合素质评定和学科学习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中学毕业证书由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颁发给学生,毕业学生花名册报西丰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七、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档案。对学生的考察,应当综合考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情况,不得以考试成绩替代全面考察。每学期对学生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和学科学业考试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成长档案。综合素质评定要真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道德品质和德育情况、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尤其要侧重中小学生德育情况的成长过程。
第二十二条 各班不得对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排名,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特征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教师应当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增加或者删减课
八、奖励、处分
第二十四条 奖励和处分均要做到“以学生本”,各位教师要以奖励和教育为主。
第二十五条 对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各班要及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扬、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以教育为主,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帮助其改正错误,学校一般不得处分学生,严禁开除学生。
九、学籍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并向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挑选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学籍管理。要保持学籍管理人员的稳定。
西丰县第一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
(四)阳光分班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入学对象为东方红小学、鸿志小学、明德小学、金星小学、钓鱼小学、德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具备初一入学资格的。
三、招生计划
以教育局学籍管理办法为准
铁岭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1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21号),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478号)、《关于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辽财非〔2009〕336号)等文件精神及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印发《铁岭市2022—2023学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为保证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有序进行,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特提出如下要求: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向中小学生收取作业本费
作业本费标准:小学生10元/生/学期,中学生15元/生/学期。
“作业本费”是指学生在课堂上使用的作业练习册和测试、考试卷纸工本费。学生课后作业本由学生自行购买。
中小学校要加强教辅材料和学具管理,严禁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和学具。
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向住宿学生收取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小学生50元/生/学期,初中生70元/生/学期。
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以下服务性收费
1.校服费。小学生每生二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每两套最高不超过120元;初中生每三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每两套不得超过150元。校服的式样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调确定,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困难家庭学生的校服费,由学校提出名单,经审定后由县(市)区政府予以补贴。校服式样要保持连续性,两年后学生不要求更换的,学校不得强制更换。
2.社会实践活动费。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收支公开;实践材料费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元。
四、普通高中收费
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铁价发〔2016〕24号)规定标准执行。省示范高中,城市每生每学年1400元,农村(指县、县级市、郊区,下同)每生每学年1200元;一般高中,城市每生每学年1200元,农村每生每学年1000元。住宿费、体检费按原规定收费标准及要求执行。课本费按教学实际需要由学校在省审定的用书目录中组织学生征订。
五、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依法足额安排教育经费预算
按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保证城镇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由县统筹管理,实行集中收付,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侵占、挪用、克扣、截留。
六、各学校收到本《通知》后,将《收费通知单》及时发给学生。
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将此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学校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西丰一中教科研奖励制度
为了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热情,提高全体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与水平,改善和提升我校教科研工作质态,特制定本奖励细则。
一、文章发表
①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报纸杂志上发表的,按国、省两级分别在市级考核中计4、3分。
②有关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在教育主管部门发行的内部刊物发表的,按省、市、县(市)分别计3、2、1分。
二、教研教改
①教学观摩课、示范课、研讨课、汇报课按省、市、县(市)、片分别计3、2、1、0.5分。
②在各级各类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按省、市、县(市)、片、校五级分别计3、2、1、0.5、0.2分。③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按国、省、市、县(市)四级分别计入4、3、2、1分。参加论文评比的评审费自理。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不予计分;可以作为教师个人考核、职评、晋级等参考依据。
④教科研成果获奖(指课题研究、写字特色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果并获奖的),按国、省、市、县(市)四级分别计入4、3、2、1分。
三、 辅导学生
说明:各类比赛分选拔性比赛与非选拔性比赛;选拔性比赛设个人辅导奖;非选拔性比赛设团体辅导奖。团体奖获奖面不超过本校参赛单位的三分之一。
(1)学科竞赛 ①团体奖:按国、省、市、县(市)四级分别给辅导老师计入3、2、1、0.5分②个人奖:按国、省、市、(县)市四级分别给辅导老师8计入2、1.5、1、0.5分。
(2)体育竞赛①在县(市)组织的中小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团体奖的,一至三名在教师考核中计入0.5分②在县组织的广播操、冬季两项、运动会等竞赛中获奖的,在教师考核中计入0.5分。
(3)班会活动:班会综合活动获县(市)及以上奖励的,按国、省、市、区四级分别在教师考核中计入3、2、1、0.5分。
(4)学生作品发表:学生作品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按国、省、市三级给辅导老师计入3、2、1分注:①以上奖励标准均按最高奖项设立,其余奖次依次减去同层次奖励级差。②同一作品发表、获奖,同一系列竞赛,按所取得的最高层次进行计分,不重复计分。
西丰县第一中学
西丰一中科研工作计划(2024年)
一、指导思想
以“十四五”教育工作和教师学校科研工作要点为指导,以我校各级科研课题为依托,实现我校“以研促教、以教促学”的目标。把理论用于实践,积极开展校本教研,进行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严格教学质量监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高科研活动质量。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领导的重视,是学校顺利开展科研工作的前提。党政领导班子把教育科研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争取在时间、经费、教学设施等方面给予了保障,定期举办教育科研专题讲座。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成果评选活动,进一步健全科研机构,使科研工作有的放矢。
三、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
为鼓励学校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争取学校在人力、物力、财力给予大力的支持。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为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派出教师到外地学习、观摩,把外地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应用于我校教学,提升了我校的办学品位。
四、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学习、研究制度。没有教育科研理论指导的教研活动,只能是盲目的实践,教研活动必须有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坚持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鼓励教师关注教育动态,阅读教育著作,要求每位教师制订学习计划,结合自己的教学情况写心得体会。同时,为了让教师跟上时代的步伐,我校将对全体教师进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培训,要求45周岁以下的教师建立自己的个人主页,开放教育的任课教师在完成教学辅导的同时,将教学内容制作成课件,以便达到资源共享。
建立考核制度。为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我校把科研活动跟每年考核制度结合起来,直接与教师的职称评聘挂钩。
五、积极参与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根据国家、省、市科研成果评选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县科研室的相关要求,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成果的评选,使科研工作形成理论支撑。
六、以“三位一体”校本教研活动为依托,开展科研活动
教师先说课,再上课,最后评课反思,共同研究课堂中存在的不足,形成适合自己的一套教学模式,以科研促教学。科研部门积极参与“三位一体”教研活动,全程录像,参与听评课活动,将其中的典型案例制作成精品课,上交到教育信息中心,在县域内推广。
七、切实进行课题研究
在学校领导班子的直接领导下,在原有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学校教师在参与教育教学的研究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准备2024年市、县级结题材料,把两年来的科研成果进行归档,形成模式,形成经验,指导教育教学。广泛开展与科研工作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全体参与教师都动起来,使课题研究不流于形式。认真开展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立项课题工作
全方位做好“十四五”教师科研培训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开展工作。搭建我校教师培训微信服务平台,本学期力争每月中旬上传一个视频培训内容和发布《教师行为素养》《课堂教学中的技能指导》内容供教师学习,教师应反馈回来学习截图以证明完成本次学习。
2.本学期准备在六月份组织一次以“科研在教学中的作用”为内容的校本培训以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3.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4.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及我校教师的业务能力,认真开展校本培训工作。利用教师业务学习时间开展“科研课题的立项、中期研讨、后期结题”相关知识的培训。
5、做好县级课题研究工作,认真组织参与教师做好结题工作。
6、争取2024年的省、市、县级的科研课题立项,并顺利通过。
西丰县第一中学
2024年3月12日
2024年师训工作计划
以教育局和教师学校关于提升教学质量的文件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校教师的品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健全培训制度和增强效果为主线,全力提高我校教师的总体素质。
学校积极完成上级组织的培训任务,努力聘请名师来校讲座,提高校本培训的质量,完成校本培训学分。加大师训工作的力度,重视教师学历的再提高,信息技术能力再提高。具体做到
(一)结合“教师素质提高”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营造读书学习气氛,激励教师阅读三本以上教育理论书籍,认真书写读书评论或读后感,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开展相关读书活动,交流读书心得。
2、积极完成“教师素质提高”活动的主要内容,把“教师素质提高”活动融入到正常的学校管理和教师的教学中,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3、教师积极开设教育教学博客和国家中小学智慧学习平台,通过平台学习,交流思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加快骨干教师、班主任培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制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充分发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学科带头人作用,邀请教育部门的专家来校作专题讲座,并开出公开课,进行教学指导,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2、加强对班主任培养对象的管理,配合市县集中专题培训,在校内让他们开出示范课,做好专题讲座,达到教师共同提高。
3、开展师徒结对工作,在带好年轻教师的同时,提高自己,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4、认真开展好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
(三)立足校本,积极开展主题研讨活动
1、积极开展学校“四个一”活动(一次读书心得交流、一次课件制作评比、一次校级论文比赛、组织好一次“教师素质提高”活动和校本培训的检查考核);
2、认真做好片区学科教学活动;
3、认真做好学生手拉手帮扶活动;
(四)、配合上级教育部门,做好教师各类培训工作
1、做好各级各类培训,帮助教师对课改实施工作进行认真地总结、反思,提炼成功的经验,寻求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加快我校课改的步伐。
2、假期师德培训与研修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做到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并做好管理登记工作,使师德培训真正收到实效。
3、重视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市县工作安排,使每位班主任在规定的内容、学时上达到要求,力求此项工作全面到位,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4、根据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信息技术能力提升2.0工程工作。
5、根据《西丰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评价标准》认真开展好教师的学习与研究工作。
西丰县第一中学职称评聘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职称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通〔2023〕7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职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及权限
(一)高校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由高校自主开展,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发证;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委托评审按照申报人员所在高校的标准评审,加盖所在高校的公章。各高校要按《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校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19〕80号)有关要求,做好下放评审权后的承接工作,并接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援疆援藏教师在援期间参评职称,纳入我市相应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在评审中要充分考虑援疆援藏教师在援期间业绩情况。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
(一)2023年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以激发人才活力为目标,坚持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评价导向。
坚持把师德作为职称评聘首要要求,着力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片面倾向,突出考察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对所持关键技术在辽宁应用、科技成果在辽宁转化、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在辽宁体现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中可适当倾斜。各评委会要将专业技术人才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要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增加其在评价指标中的权重。
(二)认真落实各项规定要求。评审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称评审,审前应到相应人社部门核定当年可评聘人员数额;尚未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应参照同类单位设置岗位结构比例,突出评审质量,按要求控制通过率。教育系统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执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33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审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条件(试行)》(辽职改字〔1993〕19号)、《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试行)》(辽职改办字〔1993〕25号)、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组织员评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辽委教〔2019〕7号)、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5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辽人社〔2016〕55号)及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
(三)高校要认真履行职称评审主体责任,建立分层分类评价标准。
自主评审高校可自定标准,自主发证,但一般不得低于国家和我省评审标准。各高校要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业绩贡献、专业能力、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评价,结合实际分类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加强教学质量评价,严格教学工作量,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作为主要评价内容。规范学术论文指标的使用,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情况、期刊影响因子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 SCI (科学引文索引)、 S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性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各高校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高校要完善基础研究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差异化评价和长周期支持机制,允许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依据其业绩、能力和贡献直接评聘相应职称。
(四)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要注重服务地方振兴发展需要。
按照兼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能力的要求,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吸纳行业、企业参与评价,重点评价其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和生产一线实践经验。(五)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淡化论文、科研要求,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指标,要把班主任、援疆援藏、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支教等工作纳入评价体系。严禁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完善考评机制。农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做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考核权重。(六)规范做好其他类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体音美劳学科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中小学和高校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特点,评委会评审时对以上学科教师单独设置评审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要指导各学校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评审推荐方案;各学校在制定"评审推荐方案"时,既要考虑班主任、援疆援藏、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支教等因素,又要考虑思政、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的岗位实际,给予适当倾斜。
(二)严格申报和审核程序。
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集中公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社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要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组织评议,推荐人选经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推荐上报。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单位)非在编教师,与学校确立人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社保缴费证明等)且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推荐上报。
(三)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资格审核关,进一步精简职称申报材料。
继续实施个人、单位双承诺制,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持续加大对在申报职称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对弄虚作假并查实的,按照规定取消申报或评审资格。(四)对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工作政策等问题,按现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的相关政策执行。
西丰一中校园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王洪岩
副总指挥:屈庆君
通讯组:
组 长:王振宇
副组长:王石
成 员:校办
抢险组:
组 长:于德勇
副组长:孟凡博
成 员:教务处九年部
救护组:
组 长:马永富
副组长:刘东雷李欣
成 员:政教处八年一部
运输组:
组 长:李爱民
副组长:刘臣尚鹏飞
成 员:食堂舍办八年二部
安保组:
组 长:劳金刚
副组长:李大宇
成 员:保卫处七年一部
抢修组:
组 长:宋清振
副组长:李斌
成员:后勤处七年二部
信息报送组:
组 长:黄显余
副组长: 田雪
成 员:党 办
应急平台:校办、微机室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和所属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 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 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发生时等其他灾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局和街道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西丰一中
2024年3月1日
2024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省、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二、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主要负责同志、食堂管理员和班主任组成。
三、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四、班主任及相关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卫生知识讲座、校画廊、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学校阅览室要配备有关传染病防治的科普读物和刊物,学校要定期在宣传栏张贴有关传染病防治宣传挂图,营造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氛围,增强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五、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的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完善学校食品管理制度、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制度,杜绝传染病人和病毒携带者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学校要向师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六、学校要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对教室、阅览室等人员聚集的区域要经常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学校要定期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加强对厕所的卫生管理,完善厕所管理制度,定期对厕所进行消毒。
七、学校要积极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卫生室及有关人员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鼓励卫生人员进修学习,充实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要完善学校内部疫情报告制度,各年级要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卫生员作为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上报工作,班主任和班内卫生委员负责班级晨检及疫情的发现和上报工作,一旦发现有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立即上报教导处,并立即上报校卫生室,校医进行初步判断,做好记录并立即向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在某种传染病集中发作期间,要实行班级学生疫情零报告制度,按时将本班疫情报卫生室,卫生室随时向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和上级传染病防控领导机构汇报情况。
九、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共用脸盆、毛巾、餐具等生活用品,不到非法饮食场所就餐,防止病从口入;教育学生不要把食品带入宿舍,防止老鼠咬噬食物,构成隐患。
学校本着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和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使传染病防控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西丰一中
2024年西丰一中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做好预防各类传染病,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精神,全面有效地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预防控制措施
遵循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出好宣传专刊。
(2)利用广播、展板等,开展好以预防常见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传染病基本预防知识,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4、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5、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6、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7、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8、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二、应急处理预案
1、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岩
副组长:屈庆君
组员: 宋清振 于德勇 马永富 刘东雷 孟凡博 李欣及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组长、副组长全面掌控传染病的宏观防控工作。
(2)组员职责:具体负责检查、督导教师对传染病的宣传、排查、记录的落实工作,监管各部门学生的最初疑似病情的报告工作。
(3)校医:负责对教师学生及家长的疾病宣传和教育工作,接报班主任、宿管教师关于学生疾病的初诊工作。做好初诊学生的记录,做好确诊学生的教室、宿舍消毒的监管工作,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工作计划。
(4)班主任负责对班级学生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晨检、学生因病缺课、消毒和疫情报告工作。
3、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的应急措施
(1)班主任或上课老师一旦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应马上向校医室汇报,经校医或医院初步判断核实后,立即将其隔离,不得让其与其他学生接触。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通知教育局和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给出初步意见后,按医嘱立即通知出现传染病症状学生的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或生活老师、医生护送去医院。
(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疫情报告制度
疫情报告人:李欣
疫情报告人的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西丰一中
2024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书记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病原体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西丰一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 长:王洪岩(书记)
副组长:屈庆君(校长)
成员:于德勇(副校长)马永富(副校长)孟凡博(教务主任)刘东雷(政教主任)李斌(总务主任)李欣(卫生老师)各班主任
各成员分工:
1、书记: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组织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进行工作报告。
2、校长、副校长:全面配合校长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的内容报告给校长,并组织学校老师进行应急处理。
3、政教主任、教务主任:当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与老师和学生沟通,了解情况。并进行心理辅导,稳定师生情绪。
4、总务主任: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安排休息室和隔离室,对于发生事件的班级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和消毒,并提供必需的物品。
5、卫生老师:负责每天的预防和监测,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了解,及时记录,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联系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应急处理。负责疫情报告。
6、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管理和疫情报告。
西丰一中
西丰一中食堂工作计划
我校食堂在领导重视,全体员工的努力,师生及家长的配合、支持下,本学期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行,保障了正常的教学工作。抓好后勤促前勤,办好食堂服务师生,食堂工作要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前进的。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1、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2、 食堂员工要时时在岗,不得漏岗。全程掌握食材的加工、分餐全过程。
3、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做好从业人员晨午检工作,着装必须统一,整齐;从业人员必须持食品级健康证上岗,必须投保意外保险。更衣室内或相应的位置为从业人员每人配备整理箱,贴好姓名,个人物品一律放到整理箱内统一管理。鞋袜手套一定要摆放整齐,不要到处乱扔乱放。另外在菜品加工上,管理员必须要求分批分时加工,厨师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菜品的加工工艺,特色菜品要按食谱中说明操作加工,坚决杜绝炒菜加汤。
4、没有特殊情况坚决不得篡改营养餐菜谱,不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克扣学生食材用量。营养餐食谱每天向学生进行公示,并每周四将下周的食谱上传到微信工作群内.
5、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及物品摆放工作。工作人员编排好值日轮流表,每日清扫卫生,食堂内每个角落到库房都有专人负责。地面、餐桌、窗台、水池、案板,每日彻底拖擦一次。食堂窗户、门玻璃每月擦一次。厨具、餐具必须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确保餐盘干净卫生无印渍。做好案板、刀具的分类和摆放,养成工具不放回固定位置从业人员不下班的工作理念。
6、食品留样工作要做到留全留足,餐餐都有。每餐留样不得少于125g,留样标签要填写详细具体,处理要及时。留样盒和留样冰箱每次都要认真清理刷洗,消毒。
7、进一步落实试餐陪餐制度。编排好领导陪餐轮流表,张贴在食堂醒目位置,领导除陪餐外还要协助管理员组织好学生就餐。陪餐领导还要同食堂管理员对当日食品进行提前试餐,开餐前40分钟食堂管理员和当日试餐领导在餐厅内监控下试餐,学生开餐前如有不适,不得向学生分餐。当日不能试餐的领导一定要与其他领导串好班。试餐完成后本人要认真填写试餐记录。
8、做好食堂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工作。每日菜谱菜价公示,每月资金公示。主动接受膳食委员会、全体教师、家长、学生的监督。每月至少邀请1—2名家长代表来校试餐,留存好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家长反映意见较多、社会反响较大的学校应每日安排学生家长试餐,做到年级班级全覆盖,同时各学校还要建立留言簿和意见箱,公示食安办监督举报电话79609995,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同时也要加强家长试餐工作的宣传,让家长更加认可学校食堂的饭食。杜绝发生食品质量投诉事件发生。
9、完善食品安全档案建设。根据下发的档案目录,学校认真填写,并留存好各项记录本和账本,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同时记录一定要及时跟进、认真记录,不编造不造假。每学期末账本和记录本交由学校统一保管。
10、杜绝发生食堂燃油、燃气事故的发生。食堂燃油、燃气和用电设备要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自查,严格按操作规范执行,杜绝发生燃气爆炸事故,不得在食堂内存放液化气罐。购买的燃油必须索要相关的资质材料留存备查。
一个崭新的食堂发展蓝图在绘制,一支善于管理的人才队伍已涌现,一班高素质的员工正在培训中,西丰一中食堂管理工作力争成为先进单位。
2024年3月5日
舍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的场所,凡学校同意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一、 纪律
1、 累计犯错误达3次者学校给予警告并通知家长,停宿一周,累计达5次者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开除舍籍,取消住宿资格。
2、 恶意破坏公物者,按原价3倍赔偿,并酌情给予停宿处理。
3、 住宿生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离开宿舍要关灯、关窗、关水龙头。
4、 住宿生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楼。
5、 禁止在窗内或窗户上私自挂晾衣绳、晾晒衣物等。
6、 禁止私自串室就寝或不按床位就寝。
7、住宿生因特殊情况不在学校住宿,必须严格按照《住宿生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要与班主任微信请假。
8严禁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乱钉、乱接线、挂衣物等。
9、 禁止将水盆端入舍里洗漱,洗漱均在水房里。
10、 杜绝舍内打架事件的发生,否则,将开除舍籍。
11、 严禁熄灯后吃零食,不能吃泡面。
12、 备好换洗的衣物,学校没时间也没条件洗衣服。
13、 如果白天感觉自己身体不舒服,要及时请假看病,别等到晚上。
14、 禁止在舍内追逐打闹,上下楼要右侧通行。
15、 禁止将篮球等带入寝室。
16、 禁止将脚放入水槽里。
17、如发现将手机带入寝室,学校将约谈家长,并写下保证书,如再犯,学校将考虑该生停舍等处理。希望我们班主任老师在这个问题上不要袒护学生和家长,让我很难做。
二、 卫生
1、寝室内地面清洁无纸屑等杂物,床下窗台卫生无死角。
2、个人床上被子叠成方形,枕头放在被子下面,整齐地摆在床头,一律面向外侧,除床上用品外,床上不得放其他任何杂物,要求所有杂物放在衣柜内。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4、 禁止在走廊、楼梯和向阳台外泼脏水、乱扔杂物。
5、及时倒掉本舍内的小垃圾桶,扫除用具摆放整齐合理。
6、不能端水到舍里洗漱。
7、铁皮柜上不能放任何东西。
8、所有备品都有序放入铁皮柜里,毛巾搭在柜上。
三、 安全
1、贵重物品不能带到宿舍来,现金要随身带。
2、严禁住宿生携带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双节棍、玩具枪、激光电筒等)进入宿舍楼,违者没收物品并酌情给予停宿处理。
3、禁止在舍内追逐打闹。
4、严禁私自乱动舍内一切开关、阀门等。
5、如发现有在舍内吸烟者,酌情处以停舍或开除舍籍处理。
四、舍务时间管理规定
1、 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学生成长发育特点,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归寝,不得打手电筒等看书,不得过早提前起床。
3、 下自习后,学生应不晚于熄灯前10分钟回舍,不能踩点回舍,及时洗漱。否则,视为迟到。如经常性迟到,学校要采取适当惩罚措施。
4、 临熄灯前,应及时上床休息,不能做任何其他事情,包括吃零食、洗漱等。
5、 附:时间表
6:00:起床,开窗通风
6:30:清舍,就餐
20:30:学生下自习
20:45——20:50:舍生全部归舍,宿舍楼锁门
21:00:舍生就
五、对老师和学生补充
1、平时不开舍门,不要把与就寝无关的东西带入舍内,尤其书本。实在要是开门,是哪个老师看的哪个年级,就找那个老师。
2、每学期分床铺时,想挑上下铺的,请自己及时来占地方。不要给我打电话,也尽量不要找我们宿舍老师。有责任。
3、关于微信给学生请假。请及时,想着点。否则我们也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休息。但也要划分好责任。
4、班级学生住宿还是退宿,要跟我打个招呼。我这要登记一下,别把学生弄丢了。住店不还得登记吗。
六、文明礼貌
1、 服从老师管理,不顶撞老师。
2、 同学间友好相处,不欺辱小同学。
2023.9.1
西丰一中
西丰县第一中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抑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构建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牢固建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熟悉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时间性。学校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分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构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西丰县第一中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岩
副组长:屈庆君 宋清振 刘臣
组员:食堂管理人员及各班主任
二、明确职责
(一)学校分管领导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校长与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到达卫生要求。
4.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展开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果断予以封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
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
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
三是出现食品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
四是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坚持服务师生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
4.食堂从业职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健康证明。发现得了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进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展开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制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寄存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展开救助工作。
9.建立学生错峰就餐的工作方案及就餐流程图,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特殊时期食品卫生安全防控预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对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及供货商的体温检测、食堂消毒等工作要求,避免任何疏漏。学校师生错峰就餐制度。
二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品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三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存造成食品中毒或可能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局势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2.加强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账管理,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立行立改。
3. 定期展开培训。定期展开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西丰县第一中学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