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西丰县开展常规巡视

来源:中共西丰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3月28日至6月13日对西丰县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西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西丰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

  铁岭2303

  电子邮箱:

  15668851039@163.com

  15668851040@163.com

  征求意见箱:

  在西丰县人大办公楼东侧、西丰县政府办公楼西侧、西丰县法院办公楼西侧门卫墙、西丰县信访局办公楼东侧、西丰县检察院西墙南侧、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前警亭西墙,每处设置1个征求意见箱。

  信访联系电话:

  15668851039、15668851040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

  (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17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