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丰县委、西丰县人民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65(2-31))整改结果公示
中共西丰县委、西丰县人民政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编号65(2-31))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65(2-31)2013年、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 整改目标
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执行、落地生根。
三、整改措施:
(一)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提升生态文明素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投身美丽西丰建设。
(二)县委、县政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委、政府要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西丰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各项生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按照《西丰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此项整改任务得到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各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具备了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012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中共西丰县委 西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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