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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丰县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以奖代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西丰县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以奖代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丰县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以奖代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生态、绿色、美丽西丰。
二、奖补范围
根据辽宁省“十四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意见,西丰县被列入全省辽东绿色经济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补偿范围,西丰县18个乡镇(含7家国有林场)均有建设任务,都在以奖代补范围内。(预计奖补500万元)
三、奖补内容
奖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垃圾分类、畜禽粪污治理。二是林业方面: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护、集体林权流转试点。三是农业农村方面:“绿色有机食品标识”认证。四是水务方面:河道压柳。五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市级最新精神届时安排。
四、奖补原则
(一)突出生态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考虑生态指标总量,体现补偿与贡献相匹配。
(二)注重正面激励。对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及相关单位,给予一定奖补,体现“干和不干、干多干少,真正不一样”。
(三)加强统筹整合。坚持系统治理,突出重点,兼顾区域协调发展。
(四)公开公正透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评,严肃纪律、按照工作成果分配奖补。
五、奖补依据和标准
(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全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拿出150万元资金对18个乡镇进行奖补。用于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和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每项工作各75万元,具体由县工作专班制定细则。(预计奖补150万元)
(二)林业方面
1、植树造林
为了切实提高林分质量,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凡是在国土三调数据认定的小开荒地块造林、并通过林业局认定为集体造林的,栽植树种为红松、落叶松等生态树种还林的(国家储备林工程实施的地块除外),县政府组织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奖补300元/亩。造林地块进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不享受此项补贴;2023年起对经济林造林不再进行奖补。(预计奖补100万元)
2、森林资源管护
(1)封山育林
全县计划对损毁的封育围栏进行修补,对山林与耕地之间的围栏给予修补,修补长度17公里。工程造价3.5万元/公里。以实际验收长度核定奖补。(预计奖补59.5万元)
2023年封山育林总任务3.0万亩,范围分布全县18个乡(镇),封育对象主要以公路沿线,水源地和生态脆弱等区域为主,按要求安装封育标志牌、宣传牌的每处0.5万元。(预计奖补12.5万元)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一是将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责任落实到村、组、工区、林班、小班地块,并按照《西丰县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方案》要求,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做好本辖区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春季普查及秋季专项普查工作,通过APP采集上传松树信息及现场照片;二是将本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情况及时上报并及时组织防治未将疫情扩散蔓延的。对上述工作100%完成的乡镇和林场奖补1万元。(预计奖补25万元)
3、集体林权流转试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流转规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林草发改字〔2022〕9号)规定,我县柏榆镇被省林草局选定为全省18个试点乡镇之一,为扎实推进集体林权流转试点工作,保障林农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证林权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为全省全面开展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提供丰富的经验成果。(预计奖补10万元)
(三)农业农村方面
“绿色有机食品标识”认证。在本县经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其它经济组织,按相关规定从2021年开始新获得国家级“绿色、有机食品标识”认证的,均可申报享受一次性奖补。首次获国家“绿色、有机食品标识”认证的一次性奖补0.5万元;认证有效期满,年检合格,进行续认证一次性奖补0.3万元。(预计奖补3万元)
(四)水利方面
2023年全县18个乡镇计划实施90公里,需奖补70公里的生态治河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进行河道岸坡填筑、清淤、双侧压柳,成活率达到90%以上乡镇,奖补以水务局检查验收结果为准。(预计奖补140万元)
(五)秸秆综合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市级最新精神届时安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财政、林业、农业、水利、生态环境、森林警察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和统筹协调,信息共享,形成协同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绩效考评结果审核。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业绩突出的乡镇按标准给予奖补。对工作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乡镇,将按有关规定追责并严肃处理。
(此文件通过后,2021年制定的(西政发〔2021〕10号)文件自动废止)
«西丰县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以奖代补方案»解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生态、绿色、美丽西丰。
二、奖补范围
根据辽宁省“十四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意见。西丰县被列入到全省辽东绿色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
三、奖补内容
一是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二是林业方面;三是农业农村方面;四是水务方面;五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四、奖补原则
突出生态优先;注重正面激励;加强统筹整合;公开公正透明。
五、奖补标准
一是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和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具体按县工作专班制定的细则奖补。二是林业方面:1、植树造林2、森林资源管护3、集体林权流转试点,奖补以林业局检查验收结果为准。三是农业农村方面:“绿色有机食品标识”认证,按首次认证和续认证进行一次性奖补。四是水务方面:生态治河工程,奖补以水务局检查验收结果为准。五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市级最新精神届时安排。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统筹协调。
3、加强监督考核。
解读单位: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郑策
解读电话:024-77899919
解读单位: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郑策
解读电话:024-7789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