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发【2021】20号《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2021年秸秆全域离田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西政办发[2021]20号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2021年秸秆全域离田和焚烧工作
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西丰县2021年秸秆全域离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丰县2021年秸秆全域离田和禁烧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秸秆离田作业工作,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按照省、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形成“县督导,乡(镇)负责、村落实、屯管片、户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秸秆离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我县秸秆离田任务。
二、工作目标
1、秸秆离田目标:确保12月底前完成秸秆打捆转化作业,除保护性耕作地块外,未打捆的秸秆要在12月底前全部离田;离田后原则上达到残留秸秆村民无法焚烧、不影响春季播种作为标准;林缘地100米内秸秆必须全部离田;水稻机械收割留茬严格限制在15公分以下。
2、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计划到2022年4月底前,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收储运体系,促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加快形成。
三、秸秆离田经费分配及奖惩
县政府补助全县山地秸秆离田工作经费及奖励工作经费,总额390万元。
1、秸秆山地离田工作经费分配。我县决定给予秸秆山地离田工作经费补助,总额300万元(具体分配明细见附表)。
2、秸秆离田奖励工作经费分配。离田奖励工作经费总额为90万元,县政府将成立秸秆离田验收组,对离田工作进行全面验收,依据验收组排名结果,对离田率高的乡(镇)给予奖励。
3、奖励工作经费惩罚办法。对出现秸秆火点的乡(镇),被卫星拍照第一次从秸秆奖励工作经费中扣1万元;第二次从秸秆奖励工作经费中扣2万元,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如再出现火点对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罚。督导组发现火点的乡(镇)从秸秆奖励工作经费中扣5000元/次;对水稻控茬不到位的乡(镇),从秸秆奖励工作经费中扣500元/亩;如奖励经费不够扣款,将从乡(镇)转移支付中扣除。
四、重点工作
参照我县以往年度气候情况,秸秆离田作业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提前准备,及早谋划,立即启动,全面动员,按照任务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三全”,做好“三图”,确保全面打赢秸秆离田禁烧攻坚战。
1、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离田禁烧相关政策。通过印发通告、广播、微信、电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积极营造秸秆离田禁烧的氛围,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离田禁烧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2、摸清秸秆离田底数。乡(镇)政府承担秸秆离田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秸秆离田工作全程监管,组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秸秆离田的面积进行确认,要逐村、逐地块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实施主体、时序进度,做到离田一块销号一块,县政府将定期通报离田进度。
3、制定秸秆离田方案。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制定可行、有利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细化工作措施,实行平地与山地配比捆绑发包方式离田。实施方案于10月20日前,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农业农村局备案。
4、保证重点区域秸秆离田。各乡(镇)要突出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沿线、景区周边等地块,集中人力、物力提高秸秆离田作业能力,保质保量地优先完成秸秆离田。
5、加强集中堆放点秸秆管理。以村屯为单位,科学设置集中堆放点,每个堆放点要设置标识牌,建立存放台账,明确负责人。乡(镇)、村两级成立巡护队伍,负责安全巡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集中堆放的秸秆要通过“五化利用”等多种途径进行综合利用。
6、明确主体责任。建立秸秆离田和禁烧网格,实行乡和村(组)干部实名制,责任到人,类同乱占耕地建房清理一样,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冒烟就要有人马上发现、马上处置。对土地经营者承担秸秆离田禁烧主体责任,乡(镇)、村要与土地经营者签订责任书,一经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出现焚烧黑斑地块实行倒查机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对网格员、村、乡(镇)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秸秆离田工作专项推进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组织部、纪委监委、宣传部、政府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林业、文旅广电、财政、交通、18个乡(镇)政府等相关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刘继东担任,负责全县秸秆离田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2、严格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秸秆离田作业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离田作业的政策资金落实、技术指导、综合协调和督导验收等工作;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负责秸秆全域禁烧督查、处罚等工作;公安局负责全县秸秆禁烧打击处罚等工作;财政局负责秸秆离田作业资金筹措和离田资金监管工作;交通局负责落实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3、加大打击力度。为确保秸秆离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和综合执法队(主要依靠林业站)充分履行职能,依照相关法律严厉打击,各单位要全县一盘棋,工作有分工有合作,形成打击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工作调度。秸秆离田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每周调度各乡(镇)秸秆离田工作进度,全面掌握全县秸秆离田作业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进行督导,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5、严格组织验收。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乡(镇)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情况打分排名。
6、落实奖惩制度。县秸秆离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乡(镇)排名对秸秆离田奖励工作经费进行分配。对组织不力,秸秆离田率低且多次出现火点的乡(镇)、村主要领导、具体责任人,严肃问责。
附件1:2021年秸秆离田工作经费分配表
附件2:西丰县秸秆离田和禁烧督导组包乡(镇)名单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国家及省驻县直机构,各新闻单位。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秸秆离田工作经费分配表 | |||
序号 | 乡 镇 | 分配金额(元) | 备注 |
1 | 西丰镇 | 142106 | |
2 | 平岗镇 | 195259 | |
3 | 郜家店镇 | 284343 | |
4 | 凉泉镇 | 136514 | |
5 | 振兴镇 | 159539 | |
6 | 安民镇 | 232577 | |
7 | 天德镇 | 290022 | |
8 | 房木镇 | 213728 | |
9 | 陶然镇 | 132354 | |
10 | 柏榆镇 | 191213 | |
11 | 德兴乡 | 98426 | |
12 | 钓鱼镇 | 103948 | |
13 | 明德乡 | 126686 | |
14 | 成平乡 | 158403 | |
15 | 和隆乡 | 139970 | |
16 | 营厂乡 | 89618 | |
17 | 金星乡 | 160405 | |
18 | 更刻镇 | 144889 | |
合计 | 3000000 | ||
附件2:
西丰县秸秆离田和禁烧督导组包乡(镇)名单
序号 | 包片领导 | 包片单位 | 协调人 | 电 话 | 乡 镇 |
1 | 孟令森 | 环保局 督改办 | 玄增福 | 13364242999 | 西丰镇、郜家店镇、房木镇、凉泉镇、明德乡、成平乡。 |
2 | 高延军 | 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督改办 | 张希龙 | 13591617066 | 安民镇、振兴镇、更刻镇、和隆乡、金星乡、营厂乡。 |
3 | 王者兴 | 农业农村局 督改办 | 刘继东 | 18841079988 | 天德镇、平岗镇、柏榆镇、钓鱼镇、陶然镇、德兴乡 |
关于西政办发【2021】20号《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2021年秸秆全域离田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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