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发【2021】7号《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1]7号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0.5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0.5公顷(商品住宅用地0.5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表。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0公顷,振兴镇计划供应0.5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用地计划的有效执行,对于列入2021年度住宅用地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及项目牵头单位应切实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列入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当进行跟踪管理,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用地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在土地供应过程中,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土地供应项目的审批,严把项目土地供应规模和土地供应方式,使用地计划指标切实得到合理使用。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国家及省驻县直机构,各新闻单位。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
附表
西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 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
合计 | |||||||||
西丰县 | 0.5 | 0.5 | 0 | 0.5 | 0 | 0 | 0 | 0 | |
|
关于西政办发【2021】7号《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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